漫画:新医改方案遏制虚高药价。 中新社发 宋学海 摄
医改定音
4月6日,关涉民生福利与公共利益的新医改方案全文最终由新华社公布。这也意味着,这个涉及13亿人福祉的世纪民生工程,在经过多个部委参与和吸纳建议之后,最终定音。
与2008年10月14日发布的征求意见稿相比,正式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下称新医改方案),在一些争议较大的内容上,做出了一些调整和修改。目前看来,这个方案既强调了政府主导的色彩,也给予市场微观主体以一定的空间。这也使得此前对于医改市场化还是政府主导的争论,暂时画上了一个句号。
中国的市场化改革进程发展到今天,市场经济的微观基础已经发育起来。如何在新医改方案的实施过程中,既体现医疗公共用品的福利性质,又让市场的微观主体发挥作用,显然还是一个没有完成的命题。而如何界定在公共用品提供中的政府责任、角色扮演以及政府与市场的边界,也是不能忽视的现实问题。
这也许意味着,已经定音的新医改方案,在未来实施过程中,仍然要不断在实践中丰富和完善,使这一惠及全民的工程,真正能够起到增进民生福祉的作用。
新医改的最后博弈
在医改方案征求意见稿出炉之后的5个月内,各个不同的利益主体,对于医改方案是市场化还是回归计划的走向,展开了激烈博弈
本刊记者/杨中旭
2009年3月18日这一天,王锦霞几乎在泪水中度过。
第一个电话来自贵州。一家连锁药店老板对她说:秘书长,我代表全国280万连锁药店的员工谢谢你!听到这句话,王锦霞的泪水夺眶而出。
电话一个接着一个。一整天,这位中国医药商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把自己关在北京市永定门外中国医药大厦一楼的办公室里,任凭泪水流淌。
此前一天,《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年6号)终于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3月18日,《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也由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一些大型医药企业负责人,也在第一时间得到了消息。
在这之前的两个月,国务院常务会议于1月21日原则通过修改后的医改方案时,一些医药企业负责人,已经知晓医改方案出现了一些“有利于市场主体的变化”。
而此前,2008年10月14日向全社会公布的医改方案(征求意见稿)中,政府主导的计划色彩,相对淹没了之前的市场化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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