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汝阳杜康”、“北京二锅头”、“泸州老窖”等知名白酒在内的4种白酒产品在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发布的“白酒检测比较结果”中,被曝质量不合格。《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发现,一些企业均表示并不拥有该曝光的商标或容量的产品,怀疑这些酒是假酒,并报料称之前已多次接到过相关组织电话,邀请参加中国消费者基金会下属单位的评选活动及索取封口费,多家企业表示将采取法律手段状告保护消费者基金会。
日前,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对市场上销售的部分白酒采样,并委托国家认证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了检测比较,检测结果发现大部分品牌白酒质量较好,但也发现一些白酒质量不合格。
在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此次通报的4种质量不合格的白酒产品中,标注汝阳杜康集团总公司生产的“杜康”酒,标注为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 “泸州红高粱”酒,两种酒均为总酯项目不合格。据了解,总酯是白酒中所有酯类芳香物的总和,其含量的多少与酒的品质及香型有关,若总酯含量太低则酒味淡泊。此外,标注为北京香山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北京二锅头”酒甲醇指标不合格,标注为安徽元生堂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 “一饮相思”酒精度和固形物指标不合格。
汝阳杜康:准备起诉
在此次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通报了4种质量不合格的白酒产品,其中,标注汝阳杜康集团总公司生产的“杜康”酒,型号规格是450ml,酒精度是42%浓香型批号或生产日期:2006.10.15。
汝阳杜康酿酒有限公司19日在公司网站上公告称:该消息所曝光的“汝阳杜康(集团)总公司”已于2008年6月宣布破产,并公开拍卖给郑州百瑞信托有限公司。该消息所曝光的产品属企业改制前原“汝阳杜康(集团)总公司”的产品。
对此,《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昨日联系汝阳杜康酿酒有限公司,该公司宣布部负责人陈先生向记者表示,这种类型的酒公司此前生产的都是465ml的酒,根本没有生产过曝光的450ml容量的酒,这种酒也不是以前的老公司生产的酒,很可能是别人仿冒的假酒。
陈先生表示,“之前已多次接到过相关组织电话,邀请参加中国消费者基金会下属单位的评选活动,6000元到1万元,当时企业处在改制阶段,也无意参加这种评选,后来又说已经检测到产品不合格,说企业拿2000元,可以不曝光。”
香山酒业:将采取法律途径
而检测报告显示,标注北京香山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北京二锅头”酒样品是采自安徽合肥。对此,昨日,北京香山酒业副总经理、法律顾问刘雷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公司根本没有商标为“京州”的“北京二锅头”的产品,而且公司的酒也没发过安徽,目前只在北京销售,这个酒是假冒伪劣酒。
刘雷表示,对该检测结果,对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的权威性以及抽检是否公正也持怀疑态度,刘雷透露,之前曾被要求参加放心企业之类的“评选”,评选费用是5000元至1万元,我们拒绝了,后来告诉我们产品检测发现质量不合格这件事之后,又要我们交5000元至6000元的罚款,表示交了就不曝光。
刘雷表示,公司将召开新闻发布会说明情况,并且现在已经请了律师,将起诉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