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2月2日电 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消息,日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发了《关于2008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延期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对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做出明确说明。
《通知》称,因汶川地震灾害等因素影响,2008年10月11日至2008年10月14日,部分考区、考点进行了2008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延期考试。根据考试数据统计分析,经与卫生部有关部门研究,现将该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08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延期考试初、中级各专业、各科目的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二、鉴于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采用全国统一阅卷方式,“2008年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延期考试成绩数据”光盘随本通知一并下发。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5日后,参加考试人员可在中国卫生人才网上查询本人成绩。
三、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合格标准和考试人员成绩,并抓紧做好各级别、各专业资格证书的发放及考试后期各项工作。
四、为保证各地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协调和平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可继续会同卫生厅(局),依据上述合格标准,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聘任卫生专业中、初级技术职务的标准,并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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