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
(一)积极参与制订公立医院改革试点配套政策措施,加强对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支持。
(二)指导改革试点城市制定试点方案和开展试点工作。跟踪试点工作的进程,加强信息交流、政策指导、技术支持,适时开展绩效评估。及时调研解决试点中的重大问题,积极稳妥推进试点工作。
(三)加强对典型地区和医院的调查研究,总结和推广成功做法和经验。
(四)组织开展公立医院体制改革政策研究,逐步完善改革思路和政策,探索建立科学规范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构建公益目标明确、布局合理、规模适当、结构优化、功能完善、富有效率、充满活力的公立医院服务体系。
六、推动医疗服务信息监管
(一)研究建立医疗服务监管信息管理系统。明确信息管理系统的目标任务,指导和推动信息系统规范化建设,为医疗服务监管提供信息支持平台。
(二)开展医院信息化工作评估,研究制定医疗机构内部信息管理的相关规定和标准,推动医疗机构提高信息工作水平。
(三)建立医院统计信息定期发布制度,逐步完善信息统计内容,健全评价监督信息发布制度。
七、组织实施“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和卫生支农工作
(一)总结“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实施经验,继续组织督导活动,全面开展绩效评估。加强与项目联系点的联系,推广先进经验,进一步丰富支援工作的内涵,提高支援效果。
(二)继续组织实施部属部管医院支援西部地区农村卫生工作,发挥部属部管医院人才、技术和管理的优势,通过组派医疗队、举办培训班和接收人员进修等形式,重点对西部地区和民族地区县地级医院进行支援,帮助提高受援医院的医疗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
(三)推动加强县医院建设,不断提高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切实减轻群众经济负担。继续做好“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的协调组织工作,研究建立城市医疗机构长期下乡的长效机制。
(四)全面总结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深入调查研究,健全政策措施,完善工作制度,研究建立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制度。
八、继续做好人体器官移植管理工作
(一)进一步贯彻落实《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和《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暂行规定》,做好人体器官移植管理工作。对第一批通过人体器官移植相应专业诊疗科目登记的医院进行人体器官移植项目复核。
(二)研究制定《人体器官移植监管办法》、《活体器官移植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组织开展活体器官移植医疗机构和医师的审定工作。
(三)建立人体器官移植登记体系,组建肝脏移植数据中心、肾脏移植数据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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