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河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河南省伊斯兰教协会、国家粮油及肉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联合发出公告,内容全文如下:
近日,个别网站和手机短信传播的所谓“双汇清真产品含有非清真原料”的信息,经全面调查,该信息纯属虚假。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清真车间是经漯河市源汇区民族宗教局认定的清真食品生产单位,通过现场检查,其原料采购、生产加工、仓储运输等各个环节都是在漯河市伊斯兰教协会严格监管下单独进行的,完全符合国家清真食品生产管理规定和食品市场准入要求。特此公告。(河南省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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