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卫生部要求,我省指定255所设有儿科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儿童医院和设区市市级以上妇幼保健院,作为承担诊断筛查工作的定点医疗机构。各医院已依据卫生部《诊疗方案》、《超声检查流程》,规范开展分诊、就诊、确诊和治疗工作。各地、各有关医疗机构积极整合医疗资源,调集儿科、泌尿科专家力量和B超等检查设备,抽调相关专业骨干力量成立联合诊疗小组,有效提高了综合治疗能力。省卫生厅也通过卫生传输网络,对各市儿科、泌尿、超声等专业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各地采取多种措施,加大了医务人员相关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力度。
此外,为保证每一名相关患儿都能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诊治,省市县还组建了196支医疗队,其中省5支、市55支、县136支,下派到各县(市、区)和乡村,特别是偏远山区开展巡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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