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5日)上午,从省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9月14日晚,正定县检察机关已批准对耿某等两名犯罪嫌疑人予以逮捕。
两名嫌犯为挤奶厅经营者
据省公安厅新闻发言人史贵中介绍,连日来,公安机关对抓获的犯罪嫌疑人,夜以继日开展调查和取证工作,力争做到快侦快破,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9月14日晚,经正定县人民检察院批准,该县公安局依法对触犯刑法第144条之规定,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耿某兄弟二人予以逮捕。
犯罪嫌疑人耿某,男,48岁,汉族,正定县南楼乡人。2004年5月,耿某投资建立了一家挤奶厅,并与他人合伙建了一个奶牛养殖小区,从养殖小区收购牛奶,向三鹿集团供货,并签署了相关协议。
耿某经营的这个挤奶厅采取家族式的管理方式,妻子、女儿均参与其中,另外在本村雇佣了两名临时工。他的弟弟主要负责驾驶自家的3吨重罐车向三鹿集团送货。该养殖小区共养殖奶牛307头。
为提高蛋白质指标而掺假
据警方侦查,2007年底,耿某向三鹿集团销售的牛奶屡次因检验不合格被拒收,整车的牛奶不得不倒掉。后得知,向牛奶中掺加某种化工原料(三聚氰胺),可以增加蛋白质检测指标,从而蒙混过关。
经过多方打听,耿某前往行唐县,在一家经营化工原料的门店里购买了一编织袋、共20公斤三聚氰胺,按比例勾兑后从罐车的顶部掺入销往三鹿集团的牛奶中。此后,这家化工原料门店的店主还曾经两次上门,向耿某推销过三聚氰胺。耿某兄弟每天生产、销售这种掺加三聚氰胺的牛奶约3吨。
自家从不食用掺假牛奶
耿某接受警方讯问时供认,他本人清楚“三鹿集团要的是纯的鲜牛奶,不能掺任何东西。这些牛奶就是要加工给人吃的,化工原料不是人吃的东西。”当被警方问及是否知道这种行为的后果时,耿某说:“没问过,也没想过,只知道对人体无益。”其动机就是能通过三鹿的检验,顺利地把牛奶卖出去。耿某同时承认,他本人和家人从不食用这种掺加了三聚氰胺的牛奶。
据发言人介绍,除了上述一案外,案件整体工作正在全面推进,在案的19名犯罪嫌疑人初步向警方供认了犯罪事实。目前,警方正在进一步加紧调查取证。(记者牛海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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