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教育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已联合宣布,决定从2009年起,撤销专科层次的中西医结合专业设置。据悉,三部委决定从2009年起撤销经教育部、卫生部批准试办的初中起点5年制专科层次中西医临床医学专业的设置。已举办专科层次中西医结合专业和中西医临床医学专业的高校要按照专业培养要求,继续做好在校学生的培养工作。2009年以前入学的专科层次中西医结合专业学生和2009年以前入学的初中起点5年制专科层次中西医临床医学专业学生,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时按有关规定执行。
另据了解,教育部、卫生部是在2004年批准部分学校试办面向西部地区农村、初中起点5年制医学专业教育,旨在加强西部地区农村卫生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以满足西部地区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的需求。要求毕业生应在农村工作满5年后才可流动,试办期5年。(记者 宋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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