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7月4日电 据卫生部网站消息,每年8月1日—7日为“世界母乳喂养周”。卫生部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开展2008年“世界母乳喂养周”各项活动。卫生部要求,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爱婴医院的管理和监督,积极推行以产妇为中心的服务模式,提高产时保健质量。保护、促进和支持自然分娩,降低剖宫产率,保证母婴安全。
卫生部的通知指出,今年国际母乳喂养行动联盟提出,母亲就象奥林匹克运动员一样需要政府、家庭、社会各阶层的支持。为提高我国6个月内婴儿纯母乳喂养率,各地要在母乳喂养周期间,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支持母乳喂养宣传活动,广泛普及母乳喂养知识,营造一个支持母乳喂养的良好氛围。
卫生部要求,各地要在母乳喂养周期间,根据《爱婴医院监督管理指南》对本省爱婴医院进行抽查或暗访,对不符合“爱婴医院十条标准”的爱婴医院,应限期改正或取消爱婴医院称号。
卫生部要求,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认真遵守《母乳代用品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积极宣传母乳喂养的好处,为孕妇、婴幼儿母亲和婴儿家庭提供母乳喂养的帮助与指导,提高婴儿的健康水平;同时,各有关机构要进一步加强管理,有效遏制厂商利用各种手段进行母乳代用品推销活动。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得通过医疗服务为生产、经营企业推销其产品并从中获利,不得向孕妇或婴儿家庭宣传母乳代用品,或者将产品提供给孕妇和婴儿母亲,不得接受生产者、销售者为推销产品而给予的奶粉馈赠。卫生行政部门发现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母乳代用品销售管理办法》,或向孕妇及婴儿家属宣传、推销或代售母乳代用品的,要立即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卫生部同时要求,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联合当地工商、税务、广播电视、妇儿工委、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进行一次《母乳代用品销售管理办法》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母乳代用品销售管理办法》的广告宣传、产品推销,以及医疗保健机构及其人员违反《管理办法》的行为,应根据情节进行严肃查处,并予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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