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区、市)卫生厅局新闻发言人名单及机构电话
卫生部今日公布了各省(区、市)卫生厅局新闻发言人名单及新闻发布工作机构电话。根据卫生部公布的名单,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建立了新闻发布和发言人制度,一共有32位新闻发言人。
近年来,全国卫生系统紧紧围绕卫生中心工作,按照公开、透明、及时、全面、准确的原则,逐步建立并不断完善新闻发布制度,探索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不断改进和加强新闻发布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一是各地逐步建立新闻宣传制度,设立新闻发言人负责组织本地区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发布和日常的卫生政策宣传及重点工作进展通报。二是不断探索新闻发布和媒体沟通工作的有效方式,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组织记者集体采访、发布新闻稿等方式比较及时和准确地提供了媒体和公众关注的信息。三是加强了新闻发言人培训工作,近年来,卫生部新闻办公室和各地分别举办了专题培训班,发言人的素质和工作水平不断提高。
卫生部要求各省(区、市)卫生厅局要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紧密围绕卫生中心工作,加强领导、完善制度、开拓创新,进一步加强卫生新闻宣传工作。
一是加强对新闻宣传工作的领导,不断完善卫生新闻宣传工作制度。要把新闻宣传作为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到卫生新闻宣传有组织机构,有工作计划,有经费投入,有制度保障,有检查落实。要进一步完善新闻发布制度,逐步实现新闻发布工作的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
二是规范信息发布工作,探索新闻宣传的新形式。有条件的省份要试行定时定点新闻发布会,结合卫生工作实际,精心选择新闻发布主题,认真组织新闻发布活动。要根据当地卫生工作进展情况,适时举行专题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记者见面会、发布新闻通稿等新闻发布活动。同时,采取接受记者专访、集中采访、网上访谈等形式加强与媒体的沟通工作。
三是不断提高新闻发言人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希望各地的新闻发言人要认真学习新闻传播理论,提高对新闻宣传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负责组织协调本单位、本地区的卫生新闻宣传工作;做好卫生舆情收集、分析和研制工作,对于重要的媒体事件及时做出回应;进一步加强对日常政务工作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的发布工作;采取多种有效方式,加强与媒体的沟通交流。
2008年4月11日(星期五)上午10时,卫生部在五楼新闻发布厅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此次例行发布会主题为卫生部要求各地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贯彻实施有关工作。发布会上还将公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闻发言人名单及新闻发布工作机构电话,并回答记者提问。中国网进行现场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