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药品广告泛滥,不仅严重扰乱了药品市场管理秩序,还严重影响公众在购买药品时的判断力,给安全、有效用药带来严重隐患。
《2007十大违法药品广告》一文,系健康时报查阅、核对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全国26个省、自治区、市,自2001年至今已经公开的1600多期《违法药品广告公告》,并与相关药品监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进行了核实,最终形成了这个劣中选劣的名单。
我们真诚地希望涉及名单的相关企业,在2008年能够为公众安全、有效地用 药,承担起应当履行的、起码的社会责任。(本文统计数据截至2007年12月)
脑心安胶囊(国药准字Z20025833)
通化神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
2007年,“脑心安胶囊”先后在全国25个省、自治区、市发布违法广告837次,被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连续两期、被辽宁、安徽、江苏、上海、内蒙古等21个省、自治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列入共计65期《违法药品广告公告》移送工商机关查处。
2007年,“脑心安胶囊”先后被江西、湖南、江苏、湖北、陕西、河北、云南、甘肃等8个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采取行政强制措施,责令其在全省或部分地区暂停销售。
舒筋健腰丸(国药准字Z44021058)
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广州陈李济药厂生产
先后在浙江、北京、新疆等23个省、自治区、市发布违法广告844次,被21个省、自治区、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列入69期《违法药品广告公告》,移送工商机关查处;先后被湖北、江西、新疆、宁夏、河北、江苏等6省区药品监管部门7次采取行政强制措施,责令暂停销售。
2007年,“舒筋健腰丸”分别被河北、新疆、浙江、山东、福建等省、自治区药品监管部门和工商机关列为“典型违法药品广告”,向社会和公众发布药品消费警示。
气血和胶囊(国药准字B20020272)
陕西摩美得制药有限公司生产
2007年,“气血和胶囊”先后在辽宁、陕西、新疆等21个省、自治区、市或篡改广告审批内容、或未经审批发布违法虚假广告,被20个省、自治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列入共计44期《违法药品广告公告》,移送工商机关查处。
2007年,“气血和胶囊”分别被湖北、陕西等4个省、自治区药品监管部门和工商机关列为“典型违法药品广告”;2007年先后被云南、山西、山东、江苏等6个省、市药品监管部门采取行政强制措施,责令暂停销售。
复方海蛇胶囊(国药准字Z20000130)
浙江杭康海洋生物药业有限公司生产
2007年,复方海蛇胶囊(广告标示:喜恩开牌)先后在北京、重庆等22个省、自治区、市违法发布篡改审批内容或未经审批的虚假广告,被21个省、自治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计列入51期《违法药品广告公告》,移送工商机关查处。
2007年,“复方海蛇胶囊”先后被辽宁省工商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工商局列为“十大典型违法广告”曝光,被云南省工商局列入 “2007年第1号典型违法广告公告”责令停止发布;截止2007年12月,先后被北京、陕西、甘肃、山西(太原)等7个省、自治区、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采取行政强制措施,责令暂停销售。
紫灯胶囊(国药准字Z20025593)
云南龙发制药有限公司生产。
广告标示:楚雄老拨云堂药业有限公司、昆明老拨云堂药业有限公司
因发布篡改广告审批内容的违法虚假广告,被北京、浙江、内蒙古等15个省、自治区、市药品督管部门和工商管理机关列入47期《违法药品广告公告》查处。
2007年4月,“紫灯胶囊”在杭州被浙江省工商局撤柜查封;2007年9月,被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列为“典型违法药品广告”。截止2007年12月,先后被云南、江苏等6个省食品药品监管局采取行政强制措施,责令其在全省或部分地区暂停销售。
精制冠心软胶囊(国药准字Z20053751)
吉林永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
2007年,“(国医圣方)精制冠心软胶囊”分别被新疆、陕西、河南等6个省、自治区监管部门7次列为“典型违法药品广告”,向社会和公众发布药品消费警示。截止2007年12月,“(国医圣方)精制冠心软胶囊”先后被湖北、山西、安徽等5个省药品监管部门采取行政强制措施,责令暂停销售。
滴耳油(国药准字Z21021081)
沈阳华益药业有限公司生产,广告标示为“侯博士滴耳油”
2007年,(侯博士)滴耳油先后在北京、陕西、内蒙古等16个省、自治区、市篡改广告审批内容或未经审批发布违法虚假广告,被13个省、市、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计列入34期《违法药品广告公告》。截止2007年12月,先后被广西、北京等6个省、自治区、市药品监管部门采取行政强制措施,责令暂停销售。
复方青蒿喷雾剂(国药准字Z20025887)
昆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
2007年,(刚好牌)“复方青蒿喷雾剂”先后被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陕西、浙江等15个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列入共计39期《违法药品广告公告》。2007年被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列为“典型违法药品广告”;2007年,“复方青蒿喷雾剂”先后被安徽、海南等6个省食品药品监管局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颅痛宁颗粒(国药准字B20040012)
黑龙江省济仁药业有限公司生产
2007年,“颅痛宁颗粒”被云南昆明市工商局和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列为“典型违法药品广告”,向社会和公众发布药品消费警示;截止2007年12月,先后被海南、北京、内蒙古、云南、河南等5个省、自治区、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采取行政强制措施,责令暂停销售。
甘露聚糖肽口服溶液(国药准字H20003495)
陕西省科学院制药厂生产
因篡改广告审批内容在天津、海南等17个省、市发布违法广告654次,先后被15个省、自治区、市药品督管部门和工商管理机关列入57期《违法药品广告公告》查处;先后被河北、湖北、江西、河南等4个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采取行政强制措施,责令其在全省或部分地区暂停销售;2007年,被四川、广东两省的“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列为“典型违法广告公告”查处。(赵广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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