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5日,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出通知,在甘肃全省范围内,对涉嫌多次发布擅自扩大药品功能主治和适应症范围、绝对化夸大疗效的违法虚假广告的四种药品停止销售。
四种药品具体为:济南明鑫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苦参素片”、河南省畅神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养肾活血酒”、天津同仁堂制药厂生产的“葶苈草颗粒”、唐山景忠山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耳聋胶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