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合肥1月2日电(记者 代群)安徽省药监局近日依法向青岛海尔药业有限公司等部分药品生产企业
发出了暂停销售通知书。自2007年12月27日起,海麒舒肝胶囊等来自山东、辽宁、内蒙古 等6省、自治区的部分药品因发布严重虚假、违法广告,被责令下架暂停在安徽省及部分市行政区域内销售,并责令所涉企业在相应媒体发布更正启事。
被暂停销售的药品分别是:青岛海尔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海麒舒肝胶囊(商标:海明威);昆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复方青蒿喷雾剂(商标:刚好);沈阳华益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滴耳油(商标:侯博士);河北安国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泌尿宁颗粒;乌兰浩特中蒙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冠心七味片;通化永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血栓心脉宁胶囊(商标:百木通);沈阳东新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风湿关节炎片(商标:集盛合);楚雄老拨云堂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紫灯胶囊。
安徽省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人说,被暂停销售的部分药品,均在安徽省媒体上发布了严重虚假、违法的广告。安徽省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相关企业必须在原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启事、消除不良影响,并经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确认后,方可恢复销售。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在2007年建立了药品虚假违法广告“黑名单”制度。凡夸大产品疗效,含有绝对化用语和不实承诺,严重欺骗、误导消费者;扩大适应症或功能主治范围进行宣传,给消费者使用药品安全带来威胁;利用消费者或公众人物等为产品功效作证明;对任意扩大产品适应症(功能主治)范围、绝对化夸大药品疗效、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且拒不改正或屡改屡犯等违法情节严重的药品广告,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对药品违法广告建立“黑名单”制度,依法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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