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司长许志仁 (摄影 中国网 杨楠)
卫生部于11月7日在卫生部五楼新闻发布厅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介绍中医医师准入等工作情况。中国网进行现场直播。
记者从发布会现场获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卫生部日前发布通知,决定开展药品零售企业设置中医坐堂医诊所试点工作。试点地区为:河北省石家庄市、辽宁省沈阳市、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福建省漳平市、江西省南昌市、河南省洛阳市、湖南省长沙市、广东省深圳市、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凤翔县。
试点工作重点解决下面三个重要问题:
一是通过试点对申请设置中医坐堂医诊所的药品零售企业条件进行探索。申办的药品零售企业中药饮片数量应具有一定的规模,必须有独立的中药饮片营业区,饮片区面积不得少于50平方米,饮片数量不得少于400种;必须设有独立隔开的诊室,诊室数量最多不超过2个,每个诊所建筑面积不得少于15平方米;聘请中医从业人员必须是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连续从事中医临床工作5年以上。
二是中医坐堂医诊所所提供的中医药服务的范围和执业手段,只能开中药饮片,不许开成药、西药、保健品。
三是如何加强对中医坐堂医诊所执业行为的监管。由县级卫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中医坐堂医诊所实施日常监督与管理,建立健全监督考核制度,实行信息公示制度。发现有出于经济利益驱动的“大处方”和误导、诱骗就诊者购买药品等现象的,一经查实,将情节向社会公示,并按照规定给予罚款。情节恶劣或经警告仍未改正的,吊销其中医坐堂医诊所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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