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布“一老一小大病医疗保险制度”具体实施办法。其中,出台参保人员缴费标准,城镇老年人每年个人缴纳300元;学生儿童个人或家庭每学年缴纳50元。
市劳动保障局表示,今年12月31日前符合参保条件的老人,要在9月30日前办理参保手续,一次性缴纳2008年的大病医疗保险费,从今年10月1日起就能享受医保待遇,直至2008年12月31日视同为一个医保年度。
学生儿童每年7月1日至9月30日前,一次性缴纳大病医保费。从缴费当年的9月1日起,开始享受大病医保待遇;以每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为一个医保年度。
相关人群缴费范围
城镇老年人参保范围:凡具有本市非农业户籍、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且年满60周岁的居民;其中,女性年满50周岁的居民,也可参保。
学生儿童参保范围:凡具有本市非农业户籍,且在本市各类普通高等院校、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就读的在册学生;以及非在校少年儿童,包括托幼机构的儿童、散居婴幼儿等。
享受免费借读的非本市户口的学生自愿参保范围:
一是原北京知青子女,参保缴费时要提交原北京下乡青年子女身份证明;
二是随军家属中的适龄少年儿童,需提交部队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证明;
三是在京工作的博士后人员子女,需提交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开具的介绍信等;
四是在京投资的台商及其雇员子女,提交台胞子女在京就读批准书;
五是本市引进人才子女、留学回国人员子女,提交父母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六是父母一方有北京正式常住户口的学生,提交父亲或母亲的北京户口簿,以及学生与其的关系证明。
参保人员缴纳保费部分方式
1.街道或乡镇社保所负责本辖区内老年人参加大病医保的缴费工作,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可以由本人或者家属,向户籍所在地街道或乡镇社保所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在每年9月1日至11月30日按缴费标准,一次性缴纳大病医保费。
2.符合条件的非在校少年儿童,可由家长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或乡镇社保所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在每年6月1日至8月31日按缴费标准一次性缴纳大病医保费。
特别提示
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困难补助的老年人、学生儿童,在享受大病医保待遇后,符合城市特困人员医疗救助条件的,还可向民政部门继续申请城市特困人员医疗救助。
“一老一小大病医疗保险制度”政策问答
哪些人群参保可免缴保费?
劳动保障局表示,本市如下特殊人群参加大病医保将可免去个人应缴的医保费。
1.享受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享受居民生活困难补助的老年人、学生儿童;
2.参照特困人员医疗救助办法享受医疗待遇的退养人员、退离居委会老积极分子。
老人和孩子具体“报销标准”是什么?
根据该项制度表示,“一老一小”将分别享受大病医疗保险待遇:
城镇老年人大病医保报销起付标准为1300元,也就是说医疗费超过这一金额的,按60%的比例报销,其余40%自己负担;在一个医保年度内,累计支付最高限额为7万元。
而在同一个医保年度内,第一期住院起付标准为1300元,第二次开始往后住院的起付标准都是650元。
例如,某城镇老年人住院费花了5万元,可以报销的金额是:(50000-1300)×60%=29220元。
学生及婴幼儿大病报销的起付标准为650元,当医疗费用超过该金额的部分,按70%的比例报销,其余30%自己负担;一个医保年度内累计支付最高限额为17万元。
例如一个参保孩子,患病住院花费了10万元,可报销的金额为:(100000-650)×70%=69545元。
医保报销范围有何限制?
市劳动保障局表示,老年人部分可报销的费用如下:
1.城镇老年人大病医保主要支付住院医疗费用;
2.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或肝肾联合移植后服抗排异药的门诊医疗费用;
3.急诊抢救留观并收入院治疗的,其住院前7日内的医疗费用。
此外,学生儿童大病医保报销范围在以上基础上,还包括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的门诊医疗费用等。
“双方”要缴多少钱?
城镇老年人大病医保每人每年筹资1400元,其中个人缴纳300元,1100元由财政补贴。
学生儿童大病医保每人每学年筹资100元,个人或家庭缴纳50元,财政补助50元。
可选几家定点医院?
参保的老年人和学生儿童可以在全市范围内,就近选择3所综合医院作为本人的定点医疗机构。
他们还可以在全市定点医疗机构中的中医医院、专科医院和16家A类医院直接就医,总共超过100家医院;参保儿童可以到定点儿童医院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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