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4月29日电 卫生部卫生监督局副局长苏志29日指出,自上世纪50年代建立职业病报告制度以来,截至2006年全国累计报告职业病已经达到近67.7万例,其中尘肺病累计发病61.6万余例。
每年4月的最后一周至5月1日是我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2007年宣传周的主
题是“劳动者健康与企业的社会责任”。正值宣传周之际,卫生部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了2006年全国职业病报告情况和职业病危害形势。
据苏志介绍,2006年除陕西、西藏外,全国各地共诊断各类职业病1.1万例,其中尘肺病8783例,占诊断职业病病例总数的76.25%,急、慢性职业中毒分别为467例和1083例。
“尘肺病例比例增加,发病时间缩短是2006年职业病报告的一个特点。”苏志说,2006年诊断尘肺病病例比例比上年提高了1.44个百分点,诊断尘肺病例接触粉尘时间不足10年的占病例总数的近23%,不足5年的占到10%以上。
另据了解,2006年急性职业中毒以一氧化碳和硫化氢中毒为主,主要分布在煤炭行业和轻工行业;慢性职业中毒以铅及其化合物和苯中毒为主,主要分布在轻工、有色金属、冶金、电子和机械行业。报告职业病例数居前三位的行业依次为煤炭、有色金属和建材行业,分别占总病例数的40.92%、12.85%和6.45%。
另外,苏志指出,2006年职业病报告中未成年工职业健康损害严重,报告的职业病病例中有643例为未满18岁的未成年工,其中621例为尘肺病患者。 (周婷玉、朱小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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