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部长高强昨(18)日表示,我国要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不同形式的医疗保险制度,“由于我国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较大,在短时间内不可能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医疗保障制度,只能根据不同居民的收入情况,建立不同形式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
他透露,我国将改革公立医疗机构运行机制,逐步取消以药补医政策,切断药品销售与医疗机构的经济利益关系,“规范医务人员收入分配机制,严禁医务人员收入与医药服务收入直接挂钩,坚决取缔科室承包、药品回扣等违法违规行为”。
他提出,2007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将覆盖全国80%的县(市、区),约6亿农民参加,国家财政将对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补贴200多亿元。2008年,这项制度要覆盖到中国农村的8亿居民。努力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争取在不长的时间内,使所有城镇企业职工都能够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从今年开始,启动城镇非职工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险试点,为城市未就业居民、少年儿童提供以大病为主的医疗保障。同时,不断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发展商业医疗保险”,他说,将通过几年的努力,使多层次、不同形式的医疗保障制度覆盖城乡居民。
他强调,要加强政府对医疗卫生服务的监督管理,强化政府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完善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和各种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及行业标准,建立技术准入、执业规范、质量考核、日常监管、信息发布、患者权益保障等基本监管制度。严格医疗机构、技术准入和人员执业资格管理,加强医疗服务监管,保证安全、有效,建设科学规范的医院管理制度。积极推进医疗机构管理体制改革,实行属地化全行业管理。(周明 张泰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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