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吴浈1日在厦门透露,2006年我国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等特殊药品的生产、流通秩序进一步规范,患者的合理用药需求获得基本保障,国家对特殊药品的监管取得了新的成效。
这是记者从正在此间召开的2007年全国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自2005年11月《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施行以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审查批准59家药品生产企业定点生产130个品种规格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和第二类精神药品原料药,公布了《关于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定点批发企业布局的通知》,并对三家申报全国性批发资格的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和现场复查。
同时,各省及省级以下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共审查批准147家药品生产企业,区域性批发企业485家、第二类精神药品批发企业2279家、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连锁企业447家。
吴浈说:“2006年我国特殊药品生产经营领域未发生比较严重的药品流弊案件,这与贯彻实施《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特别是加强特殊药品日常监管和落实监管责任制密不可分。”
吴浈还透露,目前我国的特殊药品监控信息网络建设已基本实现阶段性目标,试点工作进展顺利。在进一步对网络技术、功能以及安全性进行论证后,将在全国逐步推广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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