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卫生部消息,卫生部近日(29日)决定全面启动儿童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工作,成立儿童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卫生部工作组指导此项工作的开展,并制订《儿童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儿童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提出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落实儿童治疗开展所需的各种经费。各地要将儿童艾滋病抗病毒治疗纳入本地区免费艾滋病抗病毒药物治疗工作中,充分利用现有治疗工作中人员、设备、经费、管理体系等方面的资源和经验,使其能够充分并服务于儿童艾滋病抗病毒治疗,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
同时,各地应在现有抗病毒治疗队伍中增加儿科专业的临床医生,并在开展工作前进行儿童艾滋病治疗方面的培训。每名入选治疗的儿童由一名经治医生和一名指导医生共同负责其治疗。经治医生主要负责患儿的常规治疗随访、简单毒副反应处理以及病例档案的填写;指导医生主要负责对患儿的定期巡诊、指导处理严重和复杂的机会性感染及药物不良反应以及方案调整。
另外,各地还要建立儿童抗病毒药物的管理体系和随访机制并及时准确收集治疗信息。各地在实施儿童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工作时,要充分动员各种资源,结合落实“四免一关怀”政策,为接受治疗的儿童及其家庭提供包括生理、心理、营养、社会、教育、经济等多方面的支持与帮助。
据悉,2005年6月,儿童艾滋病抗病毒治疗试点工作在河南、云南等六省(自治区)启动,已取得了较好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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