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采访中了解到,随着岛城民间借贷活动的日益活跃,由民间借贷引发的民事纠纷也越来越多。为了避免纠纷,放款人和借款人双方在借贷前后应注意以下事项。
放款人
首先,明确借款人是谁。民间借贷最忌的见利忘“险”,对于他人提出的借款要求,出借人务必首先考虑对方的信用程度和偿还能力,选择那些有还款保证或来源且信誉良好的人。
其次,要问明对方的借款用途,明确借多少和借多长时间。放款人在考虑借款期限时,如果借款人是用来做投资,那么要以借款者的信誉、所借款项的用途及其盈利前景来定借款数额。若是该笔借款利率较高,且长期限对于借款收回的影响不是很大,就可将借款期限定得长一些。反之,则要选择短期限。
贷款人
贷款人首先要注意的是就借贷的金额、利息、期限、责任等内容签订书面借据或协议,必要时,还可以办理公证。第二要注意贷款利率不能超过法定范围。法律明确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适当高于银行贷款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超过此限度将不受法律保护。
此外,在借贷的过程中出现争议时应依法处理。根据法律规定,借贷双方权利受侵害的,被侵害者应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算起的二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