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系统性风险和非系统性风险使投资者每天都要面对股价的涨跌变化,那么,股票投资运作的复杂性则使投资者面临另一种风险,即投资者由于自己不慎或券商失责而遭致股票被盗卖、资金被冒提、保证金被挪用等风险。
对于系统性风险和非系统性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多学习证券市场投资知识,多了解、分析和研究宏观经济形势及上市公司经营状况,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掌握风险防范技巧,提高抵御风险的能力。这里我们主要针对第三类风险,提醒您注意有关事项,学会自我保护,尽可能地降低交易过程风险。
1选择一家信誉好的证券公司的营业部
投资者买卖股票必须通过证券公司下属营业部进行,因此,证券公司及其营业部管理和服务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投资者交易的效率和安全性。根据国家规定,证券公司及其证券营业部的设立要经过主管部门的批准。投资者在确定其合法性后,可再依据其他客观标准来选择令自己放心投资的证券营业部。这些标准主要包括:①公司规模;②信誉;③服务质量;④软硬件及配套设施;⑤内部管理状况。
如果投资者随意选择一家证券公司的营业部,就有可能遇上以下风险:①因证券公司经营不善招致倒闭的风险;②因证券公司经营不规范造成保证金及利息被挪用,股息被拖欠的风险;③因证券公司管理不善导致账户数据泄密的风险。
2签订指定交易等有关协议
投资者选择了一家证券公司营业部作为股票交易代理人时,必须与其签订《证券买卖代理协议》和《指定交易协议》,形成委托代理的合同关系,双方依约享有协议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一般来说,指定交易这一概念是特别针对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方式而言的。所谓指定交易,是指投资者可以指定某一证券营业部作为自己买卖证券的唯一的交易营业部。在与该证券营业部签订协议并完成一定的登记程序后,投资者便可以通过指定的证券营业部进行委托、交易、结算、查询以及享有其他市场服务。投资者一旦采用指定交易方式,便只能在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办理有关的委托交易,而不能再在其他地方进行证券的买卖。当然,投资者也可以在原来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撤销指定交易,并重新指定新的证券公司或营业部进行交易。
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投资者在与证券公司签订协议时要了解协议的内容,并需对以下条款予以足够注意:①证券公司营业部的业务范围和权限;②指定交易有关事项;③买卖股票和资金存取所需证件及其有效性的确认方式和程序;④委托、交割的方式、内容和要求;⑤委托人保证金和股票管理的有关事项;⑥证券营业部对委托人委托事项的保密责任;⑦双方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办法。
3切忌不受法律保护的信用交易
信用交易又称“保证金交易”,指投资者按照法律规定,在买卖证券时只向证券公司交付一定的保证金,由证券公司提供融资或融券进行交易。投资者采用这种方式进行交易时,必须在证券公司处开立保证金账户,并存入一定数量的保证金,其余应付证券或价款不足时,由证券公司代垫。信用交易分为融资买进(即买空)和融券卖出(即卖空)两类。
目前,我国的法规禁止信用交易。信用交易目前在我国属于透支交易,是一种违规活动,其行为不受法律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明文规定,证券公司不得为客户融券、融资交易,因此,投资者与证券公司签订的“透支协议”及“抵押融资协议”不受法律保护。投资者在股票交易中必须注意:①任何情况下都不应向证券公司要求透支或接受透支;②保护好自己的股东账户和托管股票,不向任何人出借自己的股票账户和身份证件。
4认真核对交割单和对账单
目前A股市场采用“T+1”交收制度,即当天买卖,次日交割。投资者应在交易日后一天在证券营业部打印交割单,以核对自己的买卖情况。如投资者发现资金账户里的资金与实有资金存在差异,应立即向证券营业部查询核对,进行交涉。投资者在需要时还可向证券营业部索取对账单,核对以往交易资料,如发现资料有误,投资者可向证券营业部进行查询核对。
5防止股票盗卖和资金冒提
投资者股票被第三人盗卖及保证金被冒提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股民的相关证件和交易资料发生泄露,使违法者有机可乘;二是因证券公司管理不严等因素使违法者得以进行盗卖。
为保障投资者的资金安全,维护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证券公司应建立规范的风险管理体系和健全的内控制度,而投资者自己也不可掉以轻心,必须在日常投资实践中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尤其要注意以下事项:①在证券营业部开户时要预留三证(身份证、股东卡、资金卡)复印件和签名样本;②细心保管好自己的三证和资金存取单据、股票买卖交割单等所有的原始凭证,以防不慎被人利用;③经常查询资金余额和股票托管余额,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减少损失;④注意交易密码和提款密码的保密,如切忌在办公室大声唱念个人资料;必须与排队等候的客户保持一米的距离,防止自己的姓名、资金账号、账户余额、密码等内容被别人看到;⑤不定期修改密码;⑥逐步采用自助委托等方式,减少柜台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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