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子怎么用社保卡诈骗的?多了解社保卡功能防骗

2012年07月31日16:45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社保卡 诈骗团伙 诈骗犯罪 骗子 骗财 社保中心 被告人 警方 银行卡识别码 医保卡

“您的社保卡已停止使用。详情请拨打……”最近这些天,不断有类似的信息发到市民的手机上。由于社保卡的推广时间不长,骗子利用人们还不太了解社保卡的使用方法的漏洞行骗。

为了摸清骗子的诈骗手段,记者在接到类似短信后,拨打了短信中留下的电话号码。电话那边的女子操着浓重的外地口音说:“这里是社保中心。”然后很详细地询问了记者的姓名、社保卡号等信息,“查询”一番后,告诉记者,“有人用你的社保卡在建设银行抵押贷款,然后用信用卡恶意透支,所以你的社保卡被停用。”骗子的骗术并不高明,仅这几句话就漏洞百出。一代社保卡里面并没有钱,除了看病之外,也没有其他价值,怎么可能拿去贷款抵押?

这名女子并没有马上要求向他们的账户汇钱,而是让记者向“北京市公安局金融调查科”报案。电话打过去,“你在哪个银行办过卡?”“是储蓄卡还是信用卡?”“里面还有多少钱?”“存的是定期还是活期?”……电话里的男子不问社保卡信息,却对记者的账户款项信息追问不休。弄清楚这些问题后,他告诉记者,公安局已经立案,启动了司法程序,让记者与“北京市银联管理中心”联系。于是,记者又拨打了这个“银联中心”的电话,接电话的男子口音明显与上一个“金融调查科”是同一人,这名男子竟然还查询到了记者名下办了8张银行卡,被透支上百万元!听到记者“惊慌失措”的言语,骗子让记者马上拿着银行卡到最近的一台ATM机,通过他的提示操作,给银行卡安装一个自动报警装置,这样恶意透支者再次刷卡时,刷卡终端就会自动报警。

记者假称已经拿到银行卡,并找到ATM机,对方马上发来一个银行账户,让记者将银行卡上的钱全部转移到这个账号,这样卡里的钱就安全了。

狐狸终于露出了尾巴。如果按照对方提供的账号汇款,持卡人卡里的金额就将全部进入骗子的口袋。在这个过程中,骗子还反复强调“电话不能挂断,电话录音将作为法院证据。”

记者了解到,最近一年,利用社保卡诈骗的案件频频发生。其实骗子的诈骗手段并不高明,无非就是说有人利用持卡人的社保卡购买了大批药品,因此社保卡被停用;或者说有一笔社保补贴发放到持卡人账户,要求他去银行ATM机上操作领取;还有就是记者遇到的这种声称社保卡被他人盗用抵押贷款等,理由五花八门,但最终都是指挥着事主到ATM 机上操作,通过一步步指令,让受害者将自己的钱财转移到骗子的账户。有一位受害人被告知自己的社保卡涉嫌贩毒,结果一步步走进了骗子的陷阱,被骗了7万余元。

记者从市人力社保局获悉,一代社保卡不具有金融功能,不可能出现类似银行卡的账户被盗或透支情况;二代社保卡的金融功能为借记卡,必须设置个人密码,且不允许透支,因此也不会出现透支现象。同时,北京市“社保卡”仅限于北京地区使用,根本不会产生外地就医结算的医疗费用。参保人应谨防有人利用参保人不了解“社保卡”功能而行骗的行为,尤其不要进行资金转账与现金支付。

典型案例

修改“银行卡识别码”被骗两万元

市公安局上午通报了近期发生的非常典型的一起社保卡欠费诈骗案件。

数日前,市民崔先生接到了一个陌生、僵硬的语音电话,说“您的社保卡使用出现问题”,按照电话中的要求转成人工服务后,一名自称北京医保中心工作人员对他说:“你涉嫌恶意使用社保卡”。从未听说过这种事的崔先生顿时乱了阵脚,开始顺着“医保中心工作人员”的话一步步走进圈套,按照对方的指点和“警方”联系。很快,电话中,一名自称东城公安分局的民警对他说,必须在ATM机上修改“银行卡识别码”,否则就要冻结他所有的银行卡。崔先生到附近的工商银行内,根据对方电话中的指点,在ATM机上不停地按键操作,结果不知不觉间向对方账户汇款 18600余元人民币。

据警方介绍,“社保卡”诈骗是冒充公检法诈骗的一个新的变种,与此类似的还有“医保卡”诈骗。以前,此类案件多是以邮寄包裹、电话或银行卡欠费、法院传票等形式对事主实施诈骗。

警方表示,如果接到此类语音电话,根本不用理会,挂机即可。要是心里起疑,可以拨打110咨询。公、检、法机关作为执法部门绝对不会使用电话方式对所谓“社保卡、医保卡欠费”、涉嫌洗钱和诈骗犯罪等问题进行处理,办理案件时也从不提供所谓的安全账号。如遇到有关社保卡、医保卡等问题,也可以拨打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客服电话:12333咨询。(记者安然)

31人团伙在老挝骗国人40万

跨国电信诈骗团伙被诉

在老挝万象别墅内通过语音电话,以被害人身份信息泄露、需配合司法机关办案为由骗财,31人诈骗团伙共拨打诈骗电话2万次,涉案金额40余万元。今天上午记者获悉,海淀法院受理了这起电信诈骗案。

据检察机关指控,去年9月间,被告人戴某伙同王某、周某受他人雇佣,在老挝万象市某别墅内,冒充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工作人员身份,通过电信技术手段,向海淀区等地不特定多数人拨打电话,以身份信息被盗为由实施诈骗,拨打电话总计19200余次。

同期,被告人黄某等28人受他人雇佣,在老挝万象市某别墅内,以上述手段骗取被害人马某某人民币41万元。

同年9月26日,被告人戴某、黄某等31人在老挝万象市西沙达腊县被老挝国家警察局抓获,并于同年9月30日移交我国公安部门。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戴某、王某、周某以非法占有为手段,诈骗他人财物,情节特别严重,且系犯罪未遂;被告人黄某等28人诈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鉴于上述被告人均系受他人雇佣,是从犯,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建议法院以诈骗罪分别追究上述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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