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前海先行先试政策获批 主要亮点解读

2012年07月04日09:03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前海 先行先试 现代服务业 相关个股 金融改革 CEPA 人民币离岸 人民币国际化 人民币业务 概念股

2012年6月20日,深圳前海外海堤,前海基石。 CFP供图

实行比特区更特殊的政策  将建金融业对外示范窗 概念股或有短期炒作

文/表 记者张忠安

记者从中国政府网获悉,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开发开放有关政策已经得到国务院批准,其中,香港金融业进入前海准入条件将适当降低。

分析人士表示,一系列政策是促进深港、粤港融合的又一项重要举措,有利于提升内地现代服务业的发展,有利于人民币国际化。前海概念股也有可能遭到短期炒作。

国务院支持前海的主要亮点

1.支持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实行比经济特区更加特殊的先行先试政策。

2.允许前海探索拓宽境外人民币资金回流渠道,配合支持香港人民币离岸业务发展。

3. 在CEPA框架下,积极研究香港银行机构对设立在前海的企业或项目发放人民币贷款。

4.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和金融机构在国务院批准的额度范围内在香港发行人民币债券。

5.支持包括香港在内的外资股权投资基金在前海创新发展。

6.支持在CEPA框架下适当降低香港金融企业在前海设立机构和开展金融业务的准入条件。

7.对前海符合条件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8.符合规定条件的现代物流企业享受现行试点物流企业按差额征收营业税的政策。

本报讯中国政府网消息显示,国务院八大措施,支持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实行比经济特区更加特殊的先行先试政策,其中,香港金融业进入门槛适当降低。

国务院表示,通过深圳前海先行先试政策,打造现代服务业体制机制创新区、现代服务业发展集聚区、香港与内地紧密合作的先导区、珠三角地区产业升级的引领区。支持前海在金融改革创新方面先行先试,建设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试验示范窗口。允许前海探索拓宽境外人民币资金回流渠道,配合支持香港人民币离岸业务发展,构建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试验区。

值得注意的是,国务院在批复中指出,支持设立在前海的银行机构发放境外项目人民币贷款;在《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框架下,积极研究香港银行机构对设立在前海的企业或项目发放人民币贷款。在前海注册、符合条件的企业和金融机构在国务院批准的额度范围内可在香港发行人民币债券,用于支持前海开发建设。国务院还表示,进一步推进前海金融市场扩大对香港开放,支持在CEPA框架下适当降低香港金融企业在前海设立机构和开展金融业务的准入条件。

有分析指出,当境外市场上的人民币存量达到一定程度后,就会产生投资回流境内市场的需求,因而要建立顺畅的人民币跨境双向流动渠道,构建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试验区,不仅增强人民币的吸引力,也利于人民币国际化的进一步推进。中银国际执行副总裁谢涌海认为,前海发展跨境人民币业务可与香港离岸人民币市场对接,资金流动更方便,有助于人民币国际化的发展。

另外,在制定产业准入目录及优惠目录的基础上,对前海符合条件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注册在前海的符合规定条件的现代物流企业享受现行试点物流企业按差额征收营业税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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