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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银行今天正式开业,结束了西藏没有自己银行的历史。”西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白玛才旺说。
22日,西藏银行开业庆典仪式在拉萨举行。西藏自治区主席白玛赤林宣布西藏银行正式开业,这标志着西藏结束无地方银行的历史。
西藏银行是西藏自治区首家地方性法人银行,也是自治区成立的第一家股份制商业银行。至2011年,西藏自治区仅有工行、农行、中行、建行、邮政储蓄银行和国家开发银行西藏分行6家银行分支机构,且大部分集中在地(市)以上,县以下金融体系发育不完全,金融机构数量少,金融服务品种十分有限。
2010年,中央召开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为支持和推动西藏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会议提出了“帮助西藏组建地方性商业银行”的政策措施。
为此,中国银监会和西藏自治区党委、政府组织力量对组建西藏银行问题进行了反复调研和充分论证。经过各方努力,西藏银行从2010年6月开始筹备,经过一年多的时间,于2011年12月30日获得金融许可证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标志着西藏银行的成立。
白玛才旺说:“西藏银行将致力于助推西藏经济社会发展,提高区内金融服务水平,建立基本覆盖区内城乡的金融服务网络,逐步缓解区内中小企业‘贷款难’和银行‘难贷款’的问题,改善农牧区金融服务,促进西藏实现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
西藏银行以新发起的方式设立,初定募集股本15亿元人民币,注册地为西藏自治区首府拉萨市,由西藏自治区政府、国内知名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区内外优质企业等15家股东共同出资组建。
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召开以来,西藏银行业金融机构得到快速稳步发展。2011年,国家开发银行西藏分行正式成立、西藏银行获准开业。目前,西藏区内的银行机构已增至7家。
此外,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西藏分行也正在积极筹备中。(记者 拉巴次仁 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