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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安徽湖南 黑龙江 宁波 湖北 江苏 云南
7省市政府债券代理发行计划的通知
财办库[2011]202号
记账式国债承销团成员,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现公布安徽、湖南、黑龙江、宁波、湖北、江苏、云南7省市政府债券代理发行计划。执行中如有变动,以届时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文件为准。
附件:安徽、湖南、黑龙江、宁波、湖北、江苏、云南7省市政府债券代理发行计划表
附件:
安徽、湖南、黑龙江、宁波、湖北、江苏、云南
7省市政府债券代理发行计划表
地 区 |
||||
安 徽 |
45 |
8月1日 (周一) |
45 |
8月8日 (周一) |
湖 南 |
44 |
45 |
||
黑龙江 |
34 |
35 |
||
宁 波 |
6 |
7 |
||
湖 北 |
43 |
43 |
||
江 苏 |
44 |
45 |
||
云 南 |
10.6 |
|||
合 计 |
226.6 |
2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