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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4月17日电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11年4月21日起,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
近年存款准备金率调整一览:
2011年3月25日起,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
2011年2月24日起,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
2011年1月20日起,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
2010年12月20日起,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
2010年11月29日起,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
2010年11月16日起,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
2010年10月13日起,央行对工、农、中、建四大国有银行以及招商银行(15.18,-0.13,-0.85%)和民生银行(6.10,0.08,1.33%)实施差别存款准备金率,上调0.5个百分点,期限为两个月。
2010年5月10日起,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暂不上调。
2010年2月25日起,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为加大对“三农”和县域经济的支持力度,农村信用社等小型金融机构暂不上调。
2010年1月18日起,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为增强支农资金实力,支持春耕备耕,农村信用社等小型金融机构暂不上调。
2008年12月25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人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
2008年10月15日起,下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
2008年9月25日起,下调除工商银行(4.70,0.07,1.51%)、农业银行(2.98,0.02,0.68%)、中国银行(3.46,0.02,0.58%)、建设银行(5.28,0.06,1.15%)、交通银行(6.15,0.07,1.15%)、邮政储蓄银行外的其他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一个百分点,而汶川地震重灾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将下调二个百分点。
央行2008年6月7日宣布,为加强银行体系流动性管理,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1个百分点,于2008年6月15日和25日分别按0.5个百分点上调。
2008年5月20日起,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
2008年4月25日起,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此次上调后,普通存款类金融机构将执行16%的存款准备金率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