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官员:新基金法将降低股东准入门槛

2010年12月30日11:15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基金法 证监会 公司型基金 股东 基金持有人 基金管理人 老鼠仓 基金业 基金公司 准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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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基金部副主任洪磊12月29日在第三届中国基金业高峰论坛上表示,新《基金法》将放宽基金公司股东准入条件,降低基金持有人参与大会的门槛,并探索设立公司型基金,完善投资者对于基金管理人的激励约束机制。

洪磊表示,推动《基金法》修改,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基金管理人组织模式,不断完善基金管理公司股权政策,形成多元化的股权结构是下一阶段的主要发展方向。

洪磊还表示,除了积极推动《基金法》修改之外,监管层也将继续加强基金公司的投资监管,重新拟订基金公平交易制度。他指出,此前监管层重点打击“老鼠仓”现象,接下来监管重点将放在提高公平交易和防止利益输送方面,进一步修改《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明确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交易和反向交易的监控原则,完善公平交易监管,做到公平交易可监控、可核查。

(本文来源:证券时报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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