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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安装Flash播放器中新网12月27日电 (记者贾靖峰)中国银监会27日晚发布主席令,自即日起执行《商业银行董事履职评价办法(试行)》,这是中国首次建立商业银行董事淘汰机制,明确规定了商业银行董事应评为不称职的情形,并要求商业银行应及时更换不称职的董事。
上述文件首次从忠实和勤勉两个方面明确规定了商业银行董事的职责范围、履职要求以及履职过程中应重点关注的问题,对商业银行董事履职的合规性、专业性和效率提出要求。在提出共性履职要求的基础上,《办法》区分执行董事、非执行董事和独立董事不同的职责特点,提出了差异化的履职要求。
按照上述《办法》要求,商业银行应制定评价细则,建立董事履职跟踪记录制度,逐年对商业银行董事的履职情况作出评价。商业银行的评价细则、评价过程以及评价结果均应接受银监会监督。《办法》首次建立了商业银行董事退出机制。《办法》明确规定了商业银行董事应评为不称职的情形,并要求商业银行应及时更换不称职的董事。
银监会有关负责人今日表示,针对目前部分商业银行董事在某些重大问题的决策中不积极作为,以董事会集体决策的名义搭便车等问题,《办法》明确规定董事在履职中应重点关注银行战略、风险管理、资本管理、重大对外投资、薪酬制度等问题,将董事在这几方面的履职情况列入考核要素,督促董事积极履职,在银行重大决策过程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