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要求信托公司自查房地产业务风险

2010年11月19日09:12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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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人士18日向中国证券报记者透露,银监会本周下发通知要求信托公司对房地产信托业务进行合规性风险自查;当地银监局要对自查情况进行核实,于12月下旬将房地产信托的核查及处理结果书面上报银监会。

信托公司自查内容包括:对信托公司发放贷款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是否满足“四证”齐全、开发商或其控股股东是否具备二级资质等。监管部门还要求对以信托公司受让债权等方式变相给房地产公司提供贷款的情况予以甄别,自查和核查中发现的问题,应立即采取措施责成信托公司予以纠正。

该人士指出,这个通知主要是为了提示信托公司关注房地产业务的风险。“到了年底,银行对开发商的资金口子基本堵住了,而信托公司不能留尾巴。”

现在各家银行已经开始对房地产开发商“敬而远之”,导致房地产企业的现金流压力陡升。据银监会此前内部调研,选取的60家大型房地产集团样本中,三成企业的负债率已经超过70%。另外,大型房企多头授信、内部关联结构复杂、贷款集中到期等诸多值得重点关注的风险点也在调研中暴露出来。

业内人士指出,由于年底房地产企业的资金需求较大,不少中小房地产企业的资金链濒于断裂。所以信托公司成为房地产企业短期资金融通的“救命稻草”。现在房企找信托公司基本上是应付流动资金不足,所以一般会接受较高的融资成本,这样信托公司的获益也相对其他项目丰厚一些。

信托公司人士表示,今年以来银监会对房地产市场风险高度重视,频繁对房地产信托项目给予风险提示。几乎每个季度都展开一场对房地产信托业务的专项调查和压力测试,本次出台的通知也是要结合压力测试结果,逐笔对信托公司房地产信托业务核查,督促信托公司在开展房地产信托业务时审慎选择交易对手,加强信托资金运用监控。

(本文来源:中国证券报作者:郑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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