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业密议统一新车购置价 车险保费或涨价

2010年11月08日10:42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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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处理旧车尤其是无法提供购车发票的旧车以及条款所规定的“协商确定”新车购置价的问题上,因各家保险公司掌握的尺度不一,产生了不少问题,其中一些已被市场份额较大的公司认为是“相当棘手”的问题。

《第一财经日报》于日前了解到,在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牵头下,国内数家保险公司“聚集”在一起,商讨了新车购置价确认的规则,这其中就包括了中国人保、平安财险和太平洋财险等国内财险“大佬”。

自“70号”文件下发以来,车险市场秩序显著好转,恶性价格竞争得到了有效遏制;但新车购置价确定规则的不统一,的确给车险的发展带来了困扰。《第一财经日报》了解到,这主要表现在:一是容易造成同一标的的车产生不同的保额及保费,给投保人造成困扰,继而容易产生纠纷;二是部分保险公司会利用新车购置价确定尺度不一的现象,擅自降低车价、变相降费来进行价格竞争,扰乱市场秩序;三是各保险公司的系统参考购置价一般分为含购置税价、不含购置税价两种,地方行业监管或自律往往简单要求以系统参考价(或给予一定浮动比例的形式)来确定新车购置价,未从根本上明确新车购置价确定规则,使得采用含购置税价系统的保险公司所确定的保费偏高。

按照条款的定义,新车购置价是指保险合同签订地购置与保险车辆同类型新车(含车辆购置税)的价格,无同类型新车市场销售价格的,由被保险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了解到,在该次“关门”会议上,有公司代表提出,建议由行业协会下发文件,对新车购置价的确认规则进行权威解释,严格按照报备的条款费率所规定的新车购置价的定义执行,新车按照发票价格加购置税来确定,旧车价格以系统参考价格(含购置税)来确定。

鉴于目前80%以上的保险公司均采用的精友公司新车购置价数据库,有公司代表建议,行业协会统一要求各保险公司以精友含购置税价格为计费基础,以保障各家保险公司系统参考价的一致。另外,还有部分公司提出,随着车险信息平台的逐步上线,实现地区化的价格具有了操作基础,建议在上线了全国车险信息平台的省域,引入当地统一的新车购置价数据库,原来保险公司的价格库不再采用,利用系统的管控作用,真正实现地区差异化及新车购置价的标准化。

不过,也有部分市场人士担忧,由于各地区车辆市场价格差异较大,如果采用全国统一价格,还会引发投保人的争议,其中的一个问题就是,不少投保人的车险保费将会有不小幅度的上升。

(本文来源:第一财经日报作者:陈天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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