险企IPO四季度将再登台 审核严把五关

2010年09月13日09:56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IPO 偿付能力 民生人寿 四季度 A股 投行 员工持股 泰康人寿 监管层 发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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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企IPO审核五大问题

据记者了解,今年上半年,一份关于险企IPO的相关问题探讨报告由银河证券直接递交给证监会发行监管部,这份报告随后被刊登在证监会的一份内部刊物供内部交流。

上述报告提供方就投行在险企IPO尽职调查过程中的四大注意事项予以了详尽说明,这些注意事项包括险企的产品结构、投资管理、准备金计提以及偿付能力、法律事务风险等。

事实上,这四大注意事项也成为了监管层审核险企IPO过程中的重点。据某大型投行人士指出,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这些尽职调查过程中须重点关注的事项也将是监管层审核的重点,这些事项亦必须在制作招股说明书过程充分予以披露。

此外,除上述四大事项以外,险企中存在的员工持股问题也是监管层审核的重点。

事实上,保监会曾于2008年在针对中国人民保险集团、中国人寿、中再集团、中国保险(控股)有限公司、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下发的一份文件中规定,“在国家对金融企业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政策颁布之前,各公司不得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不过,截至目前,有多家险企曾公布了员工持股计划,如阳光财险、民生人寿、合众人寿、泰康人寿等,其中亦有不少公司已经实施。

郝演苏指出,除了中国平安的员工持股计划早年通过审批外,截至目前,还没有新的险企员工持股计划通过监管层审批。

另据投行人士透露,“按照一般企业的审核标准,目前监管层不允许员工持股公司等代持行为,而且员工持股股东数量超过200人也是受限制的,险企如果存在员工持股公司或员工持股股东超限的问题,除非获得保监会的特批。”

据记者了解,目前进行IPO申报的险企中,仅中再集团不涉及员工持股问题,泰康人寿的员工持股问题如何解决尚待进一步观察。(杨 冬)

保险公司偿还债务能力分类

偿付能力充足率水平 类别名称

低于100% 不足类公司

100%~150% 充足I类公司

高于150% 充足II类公司

制表:林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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