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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安装Flash播放器关于就《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
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规范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行为,加强信用卡业务审慎经营管理,有效防范风险,促进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健康发展,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中国银监会起草了《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请将有关意见和建议于2010年9月10日前以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反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创新监管部。
附:《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联 系 人:张云志 张 倩
联系电话:010-66279105
传真电话:010-66299356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5号中国银监会创新监管部
邮政编码:100140
电子邮箱:xibingqiong@cbrc.gov.cn
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保障客户及银行的合法权益,促进信用卡业务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信用卡业务,是指商业银行利用具有授信额度和透支功能的银行卡及其特定服务设施和专用网络提供的银行服务,主要包括发卡业务和收单业务。
第三条 商业银行经营信用卡业务,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
第四条 商业银行经营信用卡业务,应依法保护客户的相关信息安全。未经客户书面授权,不得将相关信息用于本行信用卡业务以外的其他用途。
第五条 商业银行经营信用卡业务,应建立健全信用卡业务风险管理体系和内部控制体系,严格实行授权管理,有效地识别、评估、监测和控制信用卡业务风险。
第六条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负责对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实施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