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7月9日电 据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消息,外汇管理局今日第五次发布《外汇管理政策热点问答》,详解 QFII和QDII对中国资本项目开放的重要作用。
外汇管理与涉外经济金融密切相关,一直以来都是社会公众的关注重点之一。国家外汇管理局重视与社会公众的沟通交流,并积极采取各种方式,提高政策和管理透明度,便利社会公众认识和了解外汇管理。近期,在广泛收集媒体及社会公众关注问题的基础上,外汇管理局今日连续第五次发布《外汇管理政策热点问答》。
《问答》称,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制度是一种资本市场开放模式。QFII作为过渡性制度安排,是那些货币没有自由兑换、资本项目未完全开放的新兴市场国家或地区,实现资本市场有序开放的特殊通道。印度、韩国、台湾地区在证券市场开放初期都引入了QFII制度。QFII制度是一种资本管制措施,通过限制国外资本流入规模和流出速度,进而限制外国资本对一国国际收支和金融市场的异常冲击,降低开放过程中的风险。从制度设计来看其核心内容包括:资格条件的限制(准入门槛)、投资规模的限制(投资额度)、投资通道的控制(专用账户)和资金汇出入限制(锁定期),都是广义范畴内的资本管制措施。现行QFII管理框架是,中国证监会负责QFII资格的审定、投资工具的确定、持股比例限制等。外汇局负责投资额度的审定、资金汇出入和汇兑管理等。
《问答》表示,简单地讲,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制度就是QFII反向制度,管理内容同样包括资格条件、投资规模、投资通道和资金汇出入。目前QDII主要包括三类机构,即:商业银行(代客境外理财)、保险公司(资金境外运用)和基金管理公司。QDII管理基本框架是由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分别负责银行、证券和保险等境外投资业务的市场准入,包括资格审批、投资品种确定以及相关风险管理,外汇局负责QDII机构境外投资额度、账户及资金汇兑管理。
《问答》介绍。 据外汇局统计,截至2010年一季度末,批准88家QFII机构的总投资额度为170.70亿美元,批准76家QDII机构的总投资额度为642.62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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