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对地方财政和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审计情况
审计结果表明,随着财政改革的不断深入,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逐步完善地方财政管理以及举债、用债和偿债等方面制度,积极采取措施化解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负债等历史债务,审计调查地区的政府性债务有96%用于交通运输、市政建设等公益性项目,促进了地方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但地方财政和政府性债务管理还不够严格和规范,尤其是地方政府性债务形成时间长,总体规模大,历史遗留债务负担仍比较重。
一是对地方预决算编报和税费管理不够严格,有的地方财政资金管理分散。审计调查的17个省区市2008年1月至2009年6月,应征未征非税收入等794.16亿元,有的地方还自定政策向企业或个人返还税费130.36亿元。这些地方省本级财政部门除国库存款账户外,在商业银行开设账户1197个,其中应清理归并的账户有920个,平均每个省50多个,这种分散存储状况,不利于财政资金的统筹管理和使用。
二是地方政府性债务总体规模较大,融资平台公司的政府性债务平均占一半以上。审计调查的18个省、16个市和36个县本级截至2009年底,政府性债务余额合计2.79万亿元。其中:2009年以前形成的债务余额为1.75万亿元,占62.72%;当年新增1.04万亿元,占37.28%。在这些新增债务中,仅有8.92%用于中央扩内需新增投资项目的配套资金,还有相当部分用于建设2008年前已开工的交通、市政等基础设施。这些地区共有各级融资平台公司307家,其政府性债务余额分别占省、市、县本级政府性债务总额的44.07%、71.36%和78.05%,余额共计1.45万亿元。
三是部分地方政府偿债压力较大,存在一定的债务风险。上述地方政府性债务中,政府负有直接偿债责任、担保责任及兜底责任的债务分别为1.8万亿元、0.33万亿元和0.66万亿元,分别占债务总额的64.52%、11.83%和23.65%。从债务余额与当年可用财力的比率看,省、市本级和西部地区债务风险较为集中,有7个省、10个市和14个县本级超过100%,最高的达364.77%。从偿债资金来源看,2009年这些地区通过举借新债偿还债务本息2745.46亿元,占其全部还本付息额的47.97%,财政资金偿债能力不足。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有关部门和地方制定了整改措施,核实调整了预决算报表,已追缴入库非税收入714.67亿元,撤销合并银行账户100多个,正在研究完善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
四、重大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按照中央关于加强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总体部署,审计署加大了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力度,并重点组织对京沪高速铁路、西气东输二线工程西段、金沙江向家坝水电站和1981个扩内需投资项目等进行了跟踪审计和审计调查。结果表明,相关部门和地方积极安排扩内需投资,不断强化对投资项目的组织和管理,督促建设单位严格资金管理,确保工程质量,较好地完成了建设任务,也为经济的持续较快发展奠定了基础。但在建设项目的招投标、投资管理、执行土地和环境保护相关政策等方面仍存在一些较为突出的问题:
一是招投标管理不严格、违规转分包等问题比较普遍。目前,建设项目招投标由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监管,独立性和权威性相对较弱,加之尚未建立起各部门互通互联的工程建设信息系统,对招投标违规问题的处理处罚力度偏轻,审计抽查的投资项目中均不同程度地存在未严格执行招投标规定的问题。有的建设单位为获得价差收入,还将部分分项工程层层转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影响到工程质量。如西气东输二线工程西段截至2009年5月,已签订的36亿多元施工合同中,有近80%未按规定招标,其中1.01亿元被违规直接发包,27亿多元合同的招标中存在人为拆分标段、违规确定中标人等问题。
二是部分项目投资管理不够规范。有的前期准备不足,初步设计批复和执行概算编制滞后,投资控制目标不明确,如金沙江向家坝水电站工程2008年底已完成投资96.36亿元,但至审计时尚未编制完成项目执行概算。一些工程建设和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上报的验工计价审核把关不严,财务核算也不够规范,在对京沪高速铁路和西气东输二线工程西段等项目的审计中,共发现超进度计价和多计工程款8.15亿元,建设成本中列支其他费用和用虚假发票报账等问题17.94亿元。
三是土地和环境保护等政策措施未完全落实到位。抽查17个省区市的1981个扩内需项目发现,有140个项目占用或征收土地审批手续不完备,占抽查项目总数的7%;有53个项目不完全符合环保要求,占抽查项目总数的2.68%。有的工程建设对生态环境造成了一定影响,如西气东输二线工程西段在穿越甘肃、新疆等地的3个自然保护区时,施工单位违规采用机械开挖,擅自增加施工作业宽度,导致植被损毁面积增加110多万平方米。
目前,相关部门和单位已纠正验工计价中存在的问题7.25亿元,166个项目通过补办征地用地或环评手续、进行耕地复垦等方式进行了整改,并清理了违规分包的施工队伍。各地还出台了18项贯彻落实中央扩内需政策、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制度措施。
五、重点民生资金和民生工程审计情况
(一)对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资金、政府投资保障性住房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资金等民生资金的审计情况。2009年,在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财政收入增幅减缓的情况下,各级财政仍大幅度增加民生投入,着力提高社会保障能力和生产生活水平,相关地区收到中央财政安排的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比上年增长21.02%,各级财政筹集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廉租住房保障资金分别比上年增长25.58%和61.50%,对扩大内需、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从审计情况看,上述政策执行和资金管理中存在以下值得关注的问题:
一是部分政策在执行中存在偏差,影响相关政策目标的实现。按规定,中央财政新增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的80%以上应集中用于农业主产区特别是粮食主产区,但2007年至2009年,中央财政新增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分配至全国农业主产区的比例分别为69.98%、76.97%和78.72%,其中分配至13个粮食主产省区的比例分别仅为61.84%、65.19%和69.12%。在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分配中,由于对保障对象的审核和监管机制不够健全,人口变动、收入财产等信息尚未实现共享,有194个区县向不符合条件的6.29万户家庭发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补助3.3亿元,其中向1.19万户登记拥有个人企业、车辆或2套以上住房的家庭发放7376.65万元;9个城市向705户不符合条件的家庭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86.89万元、分配廉租住房74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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