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务院批准,2010年3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苏宁与白俄罗斯国家银行行长普罗科波维奇在白俄罗斯明斯克共同签署了《中白双边本币结算协议》。该协议旨在深化我国与白俄罗斯的经济合作,便利中白之间的贸易和投资。根据协议,符合两国法律规定的民事主体间的支付与结算可以使用两国法律所允许的任何货币(包括中白两国的本币)办理。这是第一个我与非接壤国家签订的一般贸易本币结算协议,也是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试点实施之后又一个重大的进展。苏宁和普罗科波维奇还进行了会谈,就进一步加强双边金融合作,包括货币互换协议的实施充分交换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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