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金融管理局11日表示,在现有政策框架下,可以透过简化程序和增加操作灵活性,进一步支持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以促进企业贸易和投资便利化。
香港金管局总裁陈德霖当日向全香港银行发出通函称,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自去年7月开展以来,业务稳步发展,在参考业界提出的意见后,金管局认为在现有政策框架下,可进一步支持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
金管局对相关的监管原则和操作安排作出诠释认为,人民币资金进出内地的跨境流动须符合内地有关法规和要求,香港参加银行按香港银行业务的常用规则来进行人民币业务。人民币流进香港以后,只要不涉及资金回流内地,参加行可以按照本地法规、监管的要求及市场因素发展人民币业务。具体而言,日后存款方面,参加行可以按照香港现行的常用规则,为企业客户开立与贸易结算有关的人民币存款账户。只要不涉及进出内地的跨境资金流动,参加行和客户可以自行决定如何运用其人民币资金。同时,参加行还可以为企业客户提供人民币融资或贷款。
在发债体范围、发行规模及方式、投资者主体等方面,均可按照香港的法规和市场因素来决定。参加行亦可按照香港现行的常用规则为客户提供开户、买卖、托管和融资等服务。
据悉,香港金管局将会举行简介会就上述监管原则及操作安排作进一步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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