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指期货推出和融资融券试点准备正在全力展开。
记者近日从相关人士处获悉,股指期货准备工作有望在三月中旬基本完成。除机构投资者参与股指期货相关规则仍在研究外,其他主要制度规则将于近期完成,并有望于春节后接受投资者开户。
近期,有关部门要求相关方重点关注五方面工作:督促期货公司做好开户工作并严格落实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加强对IB业务的统一监管;督促期货公司完善信息技术系统,保障信息技术系统安全;做好投资者教育和维稳工作;持续加强期货公司净资本和保证金监管工作。
融资融券的试点准备也在逐项推进。1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向会员单位发布《关于启用融资融券业务相关证券代码的通知》,决定分配799981-799984证券代码段为融资融券业务服务:799981为余券划转、799982为还券划转、799983为担保物划转、799984为券源划转。
IB业务静待开闸
9日,中国期货业协会联同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了《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协议指引》。有分析人士指出,该项规则出台标志着相关IB业务规则体系已全面建立,暂停一段时间的IB业务有望重新开闸。
据悉,有关部门要求各地坚持以风险控制为核心的原则,成熟一家开业一家,根据辖区证券公司及营业部情况,切实做好开业验收检查工作。
根据近期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业务管理的通知》,重新开闸后的IB业务开业验收检查工作将主要由三步骤组成。首先,证券公司应联合期货公司制定介绍业务实施办法及其证券营业部开展介绍业务的规划并完成联合自查,同时向当地证监局提出书面开业申请,申请文件包括书面开业申请、实施介绍业务的联合办法、联合规划及公司自查报告。
此后,各地证监局对辖区内证券公司、期货公司总部进行验收检查,合格者将出具无异议函,并抄送所在地证监局。最后,各地证监局对辖区内通过验收检查证券公司的营业部进行验收检查,并接受营业部书面开业申请。
信息技术系统安全备受关注
在五项重点工作中,有关部门近期频频提及要保障信息技术系统安全,要求期货公司认真执行《期货公司信息技术管理指引》,保障信息技术系统的安全性和稳定性,并做好应急系统的准备。期货公司应积极开展信息系统升级和联网上线测试工作,全面结算会员和交易结算会员要做好结算工作的技术准备,及时查找漏洞。
其中,IB业务因涉及期货公司和证券公司的衔接,备受各方关注。有关部门要求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信息系统的建设、运行、维护及技术人员应当相互独立,两者信息系统应当进行可靠的隔离,确保业务和数据相互独立。双方信息系统应当具备较强的稳定性,防范因一方系统阻塞或挂起等技术故障而导致对方系统失效,相互影响业务运行。
在要求两者信息系统业务独立的同时,有关部门也要求证券公司和期货公司在信息系统技术安全方面的合作。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应当根据业务发展共同制定并调整IB业务相关信息系统容量规划。IB业务相关信息系统处理性能必须与期货公司、证券公司的客户数量、业务规模相匹配。
关注净资本充足率变动
由于股指期货上市后,保证金规模有可能在短时间内出现激增现象,尤其是交割日前后的一段时间里,保障金规模有可能出现大幅波动,期货公司月中月末净资本状况受到监管层的高度关注。
有关部门表示,要建立以净资本为核心的动态监管和风险测试,健全压力测试,尤其要加强对期货公司月末月中净资本变动情况的关注,确保期货公司业务规模在净资本可以支持的范围内。
目前,监管部门要求期货经纪公司净资本不得低于客户权益规模的7.2%。但根据2009年的监管报告,一些规模和客户权益较大的期货公司曾触及7.2%的预警线。有关部门还要求,期货公司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高适当性制度门槛,保障客户质量。
此外,有关部门表示,由于股指期货市场特有的风险特征,应大力做好投资者教育和维稳工作,明确维稳工作责任,特别是加强针对中小投资者的风险教育。期货公司应制定股指期货投资者教育方案,建立投资者教育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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