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业协会有关负责人表示
四措施确保评价工作公正公平
中国证券业协会有关负责人27日表示,符合条件的证券公司,可以向证券业协会申请融资融券业务试点实施方案的专业评价,并提交申请书、承诺书、试点实施方案等材料。协会将采取四方面措施,保证试点实施方案评价工作的公正与公平。
这位负责人表示,证券公司在申请材料中可以结合本公司试点准备情况,详细说明本公司业务试点实施方案的特点、做法和风险控制措施的具体内容。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实施方案的专业评价将被纳入证券业协会现行的证券公司专业评价机制内进行,这有利于进一步完善行业自律机制,提高行业自律水平。
为保证评价工作的公正与公平,证券业协会将采取四方面措施。一是细化评价指标与要点,统一掌握评价的标准和尺度,尽量避免人为因素影响;二是建立以问责制为核心的评价制度;三是建立了评价专家回避制度;四是建立了公示制度。
在评价内容上,证券业协会将试点实施方案内容进一步分为证券公司内部管理,与证券交易、登记、结算相关的环节,业务合同与投资者教育,监管重点关注事项四个方面,并细化为十六大项指标,200个左右的要点进行评价。
证券业协会已组建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实施方案专业评价工作小组,由21名专家组成。根据工作流程,每次评价工作会议原则上由9-11名专家参与评价。(记者申屠青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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