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居民最高享3万消费贷款 利率不超过银行4倍][成都为首批消费金融试点城市 市民可贷款旅游][重庆有望年内试点无担保抵押也可贷款消费][消费信贷VS信用卡及典当行小额贷款的优劣对比]
银监会日前批准北京银行、中国银行、成都银行作为主要出资人筹建消费金融公司。这标志着在发达国家流行的消费信贷在我国启航。
提供以消费为目的的贷款 包括房地产和汽车贷款
消费金融公司不吸收公众存款,以小额、分散为原则,为中国境内居民提供以消费为目的的贷款。
“如果你在大中电器店看上一款3000元的手机,但自己的全部积蓄都已用来买房,现在已是囊中羞涩,信用卡额度也不够,怎么办?你可以在那儿填一个贷款申请表,信息会迅速传递到消费金融公司。快则一小时,慢则一天你就可以把手机拿走。然后,你到消费金融公司分期偿还这3000元。”北京银行信用卡中心总经理袁耀璋这样“描绘”消费金融公司诞生后的情形。
目前,我国消费金融公司的业务主要包括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和一般用途个人消费贷款,不开办房地产和汽车贷款。“前者由消费金融公司通过经销商发放,用于购买约定的家用电器、电子产品等耐用消费品。后者由消费金融公司直接发放,可用于买房、买车之外的其他消费,如旅游、婚庆、教育、装修等。”袁耀璋说,“不过,只有取得过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信用良好的老客户才可以得到一般用途个人消费贷款。”
据悉,北京银行拟在北京设立独资的北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筹建初期注册资本金拟为3亿元,预计将于上半年开业。中国银行拟联合百联集团有限公司和上海陆家嘴金融发展有限公司在上海设立中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其中中国银行出资2.55亿元,占比51%,最迟将于今年7月正式开业。成都银行拟联合马来西亚丰隆银行在成都设立四川锦程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此外,天津市设立消费金融公司的申请也正在受理审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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