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金融撬动消费 或形成3000亿-4000亿居民消费][北京居民最高享3万消费贷款 利率不超过银行4倍][成都为首批消费金融试点城市 市民可贷款旅游][重庆有望年内试点无担保抵押也可贷款消费][消费信贷VS信用卡及典当行小额贷款的优劣对比]
中新社北京一月七日电(记者 贾靖峰)中国消费贷款首批试点银行敲定。中国银监会七日晚宣布,批准北京银行、中国银行、成都银行分别在北京、上海、成都三地筹建消费金融公司,为当地民众提供消费贷款,旨在“扩内需,促消费”。
未来六个月内,上述三家银行将作为主要出资人,筹建完成三家消费金融公司,北京银行拟在北京市设立独资的北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成都银行拟联合马来西亚丰隆银行在成都市设立四川锦程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银行方面称,最迟今年七月,中行主要出资的中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将在上海开业,注册资本五亿元人民币,中行占比五成一。另外两家出资人为百联集团及上海陆家嘴金融发展公司,分别出资三成、一成九。
银监会去年出台的文件规定,消费金融公司是“不吸收公众存款,以小额、分散为原则,为中国境内居民个人提供以消费为目的地贷款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贷款用途包括购置家电、旅游、婚庆、教育、装修等,但房贷车贷不在列。
银监会透露,下一批消费金融公司将在天津等城市设立,天津市的相关申请正在受理审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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