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外汇局加强跨境资本流动监管的主要措施:
1、加强贸易外汇真实性审核。借鉴进口付汇联网核查的经验,与商务部、海关等部门建立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系统,自2008年7月14日起对企业的出口收结汇实施联网核查,加强贸易项下资金流入的真实性和一致性审核。
2、实施服务贸易跨境资金流动的非现场监管。为推进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改革,2008年2月,在全国推广服务贸易外汇业务非现场监管系统,加大了服务贸易外汇收支的分析、预警和监测力度。
3、规范个人外汇流入管理。2009年,对个人分拆结售汇行为实行了针对性管理,禁止分拆特征的个人购、结汇行为,切实防范异常资金通过个人渠道流出入。
4、进一步加强外债管理。2007年分阶段调减金融机构短期外债余额指标,2008年在2007年指标基础上进一步削减短债额度。2008年7月14日起开始运行贸易信贷登记管理系统,实施贸易信贷登记和管理制度,加强出口预收货款和进口延期付汇管理。
5、规范外资流入房地产管理。2006年对外资购买境内房地产严格执行自用和实需原则,规范房地产市场的外资准入、加强外商投资企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并严格境外机构和个人购买境内商品房管理。2007年5月,进一步明确外商投资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应遵循的原则,限制返程投资设立或并购房地产企业,严格限制外资房地产企业借用外债。
6、规范外商投资企业、外资并购和返程投资等外汇管理。2004年对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项目结汇管理实行支付结汇制,要求将外商投资企业短期外债余额和中长期外债累计发生额严格控制在“投注差”内。2005年10月,对境内居民通过境外特殊目的公司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问题进行规范。
7、加大整顿外汇市场秩序的力度。大力推进外汇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开展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结汇、出口项下已收汇未核销、进口不付汇、付汇不购汇、银行外汇资金来源及应用等专项检查和调查。严厉查处和打击地下钱庄等非法买卖外汇活动,维护外汇市场秩序。
8、加强国际收支统计和跨境资金监测。加快完善国际收支监测体系,加强数据采集和统计功能,健全国际收支申报数据核查制度,完善出口换汇成本监测、边贸监测、贸易信贷抽样调查等制度。发布中国国际收支报告和国际投资头寸表,提高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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