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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新《保险法》六大亮点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2009 年 10 月 0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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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规:新《保险法》下的险种

  寿险:

  9月27日保监会正式公布《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内容,同时宣布将在10月1日正式实施该办法。

  ·寿险公司“责任除外”将只限于7种情形

  《示范写法》只将7种情形列为寿险公司的责任免除事项,如: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等。

  ·保监会出台新规 寿险公司需"充分"进行风险揭示

  ·阳光人寿:理赔案件及时结 逾期结案付利息

  财险:

  ·车易主 保险没“批改”也要赔

  新保险法将终结“同案不同判”争议,支持车主保险利益.车辆易主,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往往以未办理保险批改手续为由拒赔,最后车主和保险公司只能对簿公堂,而各地法院作出的判决又不尽相同,增加了此类案件判决的难度。

来源: 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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