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要闻 图片 发展观察 新闻跟踪 经济发展 减贫救灾 社会发展 全球招标投标 商务资讯 观察思考 发展报告 数字报告 白皮书 中国之窗 世行在中国
专家专栏 政策解读 宏观经济 区域发展
行业动向
行业规划 金融证券
金融法规
贸易发展 工程项目/ 数据库/周刊 企业发展
国情公报 经济数据 经济名词 采购商
发展要闻  -央行将动态微调货币政策 -央行6天内3次表态货币政策保持不变 6月份金融市场流动性充足 -国有演出院团年底将转企改制 鼓励非公有资本进入音像出版领域 -美承诺尽快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 中方劝美"印钞"要有度 三亮点 -人保部:社保材料将存档百年/全文 专家回应统计工资数据遭质疑 -教育部:严禁扣发未落实工作学生的毕业证 新加坡私立学校亮红灯 -京沪高铁座票价拟定500元 铁道部否认上市 将向美出口高铁技术 -中国就热比娅访日严正交涉 通缉15名"7·5"嫌犯 曝光40暴徒照片 -张琳首夺罗马世锦赛男子自由泳金牌 打破世界纪录 日媒自发鼓掌 -A股暴跌诞历史天量 "真摔"还是"假摔" 回调属正常 不宜盲目杀跌
首页>>金融政策
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2009 年 07 月 31 日 
字号:    打印本文章 写信给编辑

为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流动资金贷款业务行为,加强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审慎经营管理,提升信贷资产管理的精细化水平,支持我国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借鉴国际银行业贷款风险管理的成熟经验,结合多年来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流动资金贷款的具体实践,起草了《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现上网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请将有关意见和建议于2009年8月26日前以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反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政策法规部。

  
联系人:支磊 姚勇
  联系电话:66278200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5号中国银监会政策法规部
  邮 编:100140
  Email:fgbtl@cbrc.gov.cn
  传真:010-66299360.


  
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流动资金贷款业务行为,加强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审慎经营管理,有效防范风险,促进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以下简称贷款人),经营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流动资金贷款,是指贷款人向企(事)业法人或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款人的其他组织发放的用于日常生产经营的本外币贷款。 流动资金贷款按使用的周转性分为循环和非循环两类。凡在一定期限、一定额度内多次滚动使用的流动资金贷款为循环贷款,其他为非循环贷款。 除固定资产贷款以外的其他公司类贷款业务品种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流动资金贷款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审慎经营、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

  第五条 贷款人应完善内部控制,实行贷款全流程管理,全面了解客户信息,建立流动资金贷款风险管理制度和有效的岗位制衡机制,将贷款管理各环节的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岗位,并建立各岗位的考核和问责机制。

  第六条 贷款人应将流动资金贷款纳入对借款人及借款人所在集团客户的综合授信额度管理,并按区域、行业、贷款品种等维度建立流动资金贷款的风险限额管理制度。

  第七条 贷款人应与借款人约定明确、合法的用途,并按照约定检查、监督流动资金贷款的使用情况,防止贷款被挪用。

  第八条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应依照本办法对贷款人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实施检查监督。

来源: 中国发展门户网
1   2   3   4   下一页  



相关文章:
适度把握放贷步伐 银行信贷目标非死任务
信贷增长下半年或明显降温 宽松政策难转向
中行工行农行发布报告 信贷投向各有侧重 风险可控
7月信贷增速或放缓 投放结构将微调
央行确定货币政策微调思路 货币信贷将有所收缩
下半年信贷增长或适度收缩 要提高贷款质量
央行向狂发贷款银行发千亿央票 7月信贷增速放缓 投放结构微调
吴晓灵:信贷过度投放偏离"适度宽松"
国内信贷增速高涨创纪录 莫让流动性冲击损害经济复苏
央行首提“防通胀” 下半年或力控信贷总量
图片新闻:
美国最新核攻击潜艇进驻珍珠港意图威慑中国[组图]
地方经济年中报陆续出炉 山西成GDP唯一负增长省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