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香港七月二十二日电困扰多时的雷曼债券事件终于有望得到解决。香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长陈家强二十二日公布,香港十六家银行和监管机构就雷曼迷债达成赔偿方案,银行共动用六十三亿港元作出赔偿,大部份投资者可取回七成本金。
陈家强二十二日会见传媒时表示,分销银行将向六十五岁以下投资者,以相等于迷债面值六成的金额,回购他们持有的迷债,以及向六十五岁以上投资者,以面值七成回购投资者持有的迷债。回购计划涉及约二万九千多名有关的投资者,即超过百分之九十的迷债投资者。
陈家强说,今次回购计划,整体上维护了投资者的利益,亦符合监管政策的目的,减少了不必要的诉讼。
陈家强认为,计划亦彰显了证监会和金管局的监管能力,分销银行需按协议,对回购的财务支出作出承担。他们并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将来再发生同样的事情。协议亦要求分销银行委聘独立的专业机构,检订其内部监控及合规制度,特别是处理客户投诉的机制。
财政司司长曾俊华说,欢迎证监会、金管局和雷曼迷债分销银行达成协议,提出符合投资者权益的回购迷债计划。投资者如接受回购,绝大部份客户可取回投资迷债面值七成或以上的款项。事件能有一个终结亦可纾解投资者经历十个月的困扰,同时也有助银行早日恢复日常业务的正常运作。
金管局副总裁蔡耀君表示,金管局欢迎和支持这项回购计划,并认为回购计划务实和合理,符合极大部分迷你债券投资者的利益。金管局鼓励合资格客户考虑分销银行的回购建议。 (文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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