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深圳7月6日电(记者 彭勇)近期,在深圳地区开展业务的三家银行——建行、中行、招行表示将新增和调整部分服务价格标准,其中都将跨行取款的费用从原来的每笔2元提高到每笔4元,翻了一倍。这是继上月工行宣布上调多项个人业务收费后,银行业掀起的又一波个人业务收费涨价潮,引发消费者和有关专家的广泛关注。
集体调高服务价格引发网民质疑
近期深圳市民去招商银行的服务网点办理业务,都能看到一张调整跨行取款手续费的通告,该公告称,“从2009年7月1日起将对境内ATM跨行取款手续费收费标准进行调整,境内ATM本地跨行取款手续费收费标准调整为人民币4元/笔,境内ATM异地跨行取款手续费标准则相应调整为人民币4元/笔+取款金额的0.5%”。而此前,银行同城跨行取款手续费一般是2元/笔。
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则于6月16日在其网站上发布公告称,“为提升对客户的服务品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并经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告,我行决定从2009年7月1日起增加和调整几个收费项目”,其中借记卡ATM同城跨行取现手续费调整为4元/笔。
中国银行也将从7月17日起调整跨行取款手续费标准,也是从目前的2元/笔调整为4元/笔。中国银行客服工作人员称,这一调整适用于广东省、江苏省和天津市。
经过媒体的报道后,三家银行上调跨行取款手续费的消息立即在网民中引发了争议。有的网友说:“银行的服务还没有跟上,服务价格就成倍上涨,很不合理。”有的网友则表示:“银行仅仅出个公告就涨价,有单方面毁约的嫌疑。”也有网友表示:“招行、建行随意涨价,无视民生,根源在于银行业的垄断!”还有人猜测,是否因金融危机对这些银行的盈利造成了影响,这些银行借此涨价来赚取更多的利润。
银行:调整手续费符合规定
这次银行上调个人业务收费的依据是什么?是否合法?针对这些问题,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表示,根据有关规定,银行收费分为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服务价格及浮动幅度由国家发改委会同银监会根据保本微利原则制定、调整。市场调节价则由各商业银行总行统一制定,包括收费项目的设立、变更、基准价格的制定和浮动幅度的调整。
此次收费项目属于市场调节价,建行在收费前,已严格按照要求,将收费方案由建设银行总行统一报银监会备案,并按规定履行了公示义务,以保障客户充分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建行深圳市分行提高ATM同城跨行取现手续费主要是基于两个原因:一是银行所付出的成本。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中国银联入网机构银行卡跨行交易收益分配办法〉的批复》,发卡行按3.0元/笔向代理行支付代理手续费,同时按0.6元/笔向银联支付网络服务费。再加上银行付出的人力成本、运营成本等。也就是说,建行银行卡客户每在他行ATM机上支取一笔现金,建行发生的成本远远超过调价之前仅向客户收取的2元手续费。
根据《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服务价格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则制定。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服务价格,由商业银行总行、外国银行分行自行制定和调整。该项收费属于市场调节价,建行总行最新制定的标准为4元/笔。
二是通过价格手段引导持龙卡借记卡的市民免费使用建行的ATM设备取款,提高设备利用率。为提高客户服务质量,近年来建行在网点布局和自助银行建设方面不断加大投入力度。截至目前,深圳全市共有101个营业网点,401台ATM机,406台自助存取款机,195家离行自助银行,已覆盖了全市6个区,建行目前网点及ATM机的分布情况已基本能够为建行银行卡客户提供取现服务。
据银行人士透露,实际上,银行个人业务收费涨价始于2006年,目前广东省、江苏省和天津市的主要银行现行ATM同城跨行取现手续费标准均为4元/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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