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贷款公司转制村镇银行需不良贷款率低于2%][1156家小额贷款公司可变身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改制设立村镇银行暂行规定/答问]
小额贷款公司转制为村镇银行终于开了一道口子。昨日下午,中国银监会网站上正式发布了《小额贷款公司改制设立村镇银行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小额贷款公司改制为村镇银行的准入条件、改制工作的程序和要求、监督管理要求进行了明确规定。记者采访发现,由于门槛较高,部分小额贷款公司负责人表示“松绑”力度不够,但是学者认为,为避免快速积累新的金融风险,现阶段适度审慎依然有必要。
转型拦路虎:发起人必须是银行
“这个消息我也是刚刚听说,还没有看到相关的细节,不方便做什么评论。”东莞的东商信贷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此前成立小额贷款公司时,就知道会向村镇银行过渡,但一直没有具体的时间表,“我们对村镇银行的前途十分看好,只要条件成熟,我们会积极申请成立村镇银行。不过,如何具体实施,还需要等省金融办的细则出来。”
但从《规定》的要求来看,东商信贷想要转型的第一个“拦路虎”就难绕过,按照《规定》,小额贷款公司要转型为村镇银行,必须以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主发起人。而目前东商信贷的发起人是东莞市兴业集团和东骏集团,并不符合条件。
目前的小额贷款公司的股东中多为民营企业,银行业金融机构基本没有参与,这一要求也意味着要想转为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就必须引入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大股东,这意味着现有的股东必须拱手相让控股权。
不过,广东金融学院中国金融转型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陆磊昨日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则表示:“毕竟是开了一个口子,而不是故意设卡,村镇银行的设立条款中已经规定了银行金融机构作为主发起人的条件,这是监管方面的规定。”
“这也可以理解。”肇庆一家小额贷款公司负责人向记者表示,“从业务流程来看,有银行把关,风险控制会更加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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