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此前保险营销员销售误导,故意模糊一些保险关键词的做法,昨天,保监会做出明确规定。今后,不仅保险营销员应对保险条款重点内容进行提示,投保人也需明确概念,如万能险、分红险和投资连结保险这类人身保险新型险种本质上属于保险产品,不宜将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与银行存款、国债、基金等金融产品进行片面比较,更不应该仅把它作为银行存款的替代品。
昨天,保监会下发了《关于推进投保提示工作的通知》以及《人身保险投保提示工作要求》和《人身保险投保提示书基准内容》。此次,保监会将原本需要营销员告知投保人的内容列为提示书的基本内容,并要求各保险公司应分别在公司的网站、营业网点、所属代理网点公示、张贴《人身保险投保提示书基准内容》,并告知投保人《人身保险投保提示书基准内容》中所规定的相关内容。
在《人身保险投保提示书基准内容》中,保监会提醒购买人,先确认保险机构和销售人员的合法资格,根据自身已有的保障水平和经济实力等实际情况,选择适合自身需求的保险产品。一年期以上的人身保险产品一般有犹豫期(投保人、被保险人收到保单并书面签收日起10日内)的有关约定。并且明确了分红险、万能险以及投连险的险种特点等。
保监会表示,如果投保人发现销售人员在保险销售过程中存在误导销售行为,或认为自身权益受到侵犯,可向保险公司反映;也可以向当地保监局投诉。
华夏人寿北京分公司总经理张春平告诉记者,此次保监会规范投保提示工作,对保险公司短期业绩可能有些影响,但长期看对客户利益有好处,保险公司也会积极配合。(王雪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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