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省财政厅厅长刘昆向省人大常委会作了关于省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刘昆说,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进一步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国务院决定扩大2009年国债投资规模,由中央代地方发行政府债券。根据我省申请,财政部正式批复我省2009年地方政府债券发行额度85亿元(不含深圳市24亿元)。其中,转贷地方使用45亿元,安排省重大项目40亿元。
转贷到期未还财政扣款
根据财政部要求,中央代发债券收入要全额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在核定的债券规模内合理确定建设项目,优先安排中央投资地方配套的公益性建设项目以及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项目。
刘昆介绍,根据各市中央投资项目地方配套需求,并综合考虑各地财政收支状况以及实际承受能力,广东将债券资金45亿元转贷地级以上市使用,由市级财政统借统还,列“债券转贷支出”科目。省转贷给各地级以上市的地方政府债券,由各地级以上市负责还本付息,按规定时间还款。省与各地级以上市签订转贷协议,落实各方职责,对到期未归还的资金,实施财政扣款。
其中,根据省发改委提供的各市中央投资项目地方配套需求,将中央代发地方政府债券转贷给各地级以上市33.21亿元,要求各地将债券资金安排用于中央投资的公益性建设项目地方配套,对完成配套后资金尚有剩余的,可将债券资金用于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项目。
还有11.79亿元广东根据各地财政承受能力转贷各市统筹使用。刘昆表示,各地要优先用于省部合作铁路项目配套资金。
今年省级财政收支相应调整
据了解,为解决省重大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广东安排债券资金40亿元,与省级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统筹考虑,用于解决港珠澳大桥、珠海航空产业园、湛江钢铁项目等省重大项目出资问题。
安排港珠澳大桥20亿元,纳入交通融资平台一并偿还,列“公路水路运输”科目;安排珠海航空产业园10亿元,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一并偿还,列“制造业”科目;安排湛江钢铁项目10亿元,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一并偿还,列“制造业”科目。
刘昆说,根据有关规定,中央代发地方政府债券收入列入省级财政“债务收入”科目。按照上述预算调整方案,2009年省级财政增加中央代发地方政府债券收入85亿元后,2009年省级财政收入相应调整为1558.06亿元,2009年省级财政总支出安排相应调整为1557.5亿元,收支相抵,净结余0.5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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