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新形势下证券期货行政复议工作的新需要,中国证监会日前修订了《行政复议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办法明确了中国证监会设立行政复议委员会,负责对审查、讨论的行政复议案件提出复议意见,证监会根据复议意见和案件的情况做出决定。复议委员会合议案件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办法以畅通复议渠道、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创新复议体制机制、加强复议能力建设等方面为修订原则,采取了“补充加创新”的解释性修订方法。修订主要包括五方面内容。
一是以“复议为民”为宗旨,细化行政复议受理、审理等一整套程序。办法通过梳理行政复议范围,规定阅卷、鉴定、听证以及和解、调解的程序和要求,确保当事人在纠纷处理过程中“有机会参与,有条件说话”。对依法确实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或者应当通过其他途径解决的事项,也规定复议机构要主动告知,认真作出解释,妥善处理。
二是以创新复议体制机制为手段,在总结多年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把复议委员会制度法定化、固定化,进一步提高了行政复议的公信力。办法明确了证监会设立行政复议委员会,还规定了委员会的案件审理规则,实行了原承办具体行政行为有关事项的业务部门负责人不得作为委员提出复议意见的回避制度。同时由证监会领导担任主任委员,吸收市场专业人员参与行政复议,较好地保证了复议监督的独立性、权威性和专业性。
三是以落实依法行政为目标,规定行政复议意见书和建议书制度,进一步发挥复议监督作用。办法规定对于在行政复议期间发现的相关行政行为存在不当等情况,要向被申请人或者原承办部门制法行政复议意见书,提出改进工作、完善制度的工作要求。证监会的复议意见书和建议书制度不限于“纠正一错”、提出完善制度和改进执法的意见和建议,还可以对合法适当的监管行为、执法手段予以肯定和推广。
四是以明确复议工作标准为基础,规范行政复议内部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责任。为切实做到受理规范、审理有据、裁决合法。办法强化了原承办具体行政行为有关事项的各相关单位的职责,特别是在明确答复义务的同时,进一步细化了复议答复意见书的内容和案卷证据要求,其中证据案卷基本上达到了法院审理证据的标准,大大增强了行政复议机构的独立性,保证了行政复议办案的质量。
五是议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为保障,明确复议人员任职条件,加强日常教育培训。办法要求专职复议人员必须受过法律才专业教育,而且要求从事证券期货业工作2年以上或者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同时专门规定了行政复议人员应当每年参加监管业务培训,更好地提升了复议工作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
上述负责人表示,证监会将以修订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强化资本市场法治理念,稳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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