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2000亿地方债券]
财政部发布《2009年地方政府债券预算管理办法》 地方债到期还本存困难可按比例发新债
记者19日获悉,为实施好积极的财政政策,增强地方安排配套资金和扩大政府投资的能力,财政部近日制定并印发《2009年地方政府债券预算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办法》指出,如果届时还本确实存在困难,经批准,到期后可按一定比例发行1-5年期新债券,分年全部归还。
《办法》指出,地方政府债券收入可以用于省级(包括计划单列市,下同)直接支出,也可以转贷市、县级政府使用。地方政府债券收支实行预算管理。地方政府债券收入全额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市、县级政府使用债券收入的,由省级财政转贷,纳入市、县级财政预算。地方政府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纳入地方各级财政预算管理。用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收入安排支出的部门和单位,要将支出纳入部门预算和单位预算,严格按照预算制度管理。
《办法》同时规定,地方政府债券到期后,由中央财政统一代办偿还。地方财政要足额安排地方政府债券还本付息所需资金,及时向中央财政上缴地方政府债券本息、发行费等资金。如果届时还本确实存在困难,经批准,到期后可按一定比例发行1-5年期新债券,分年全部归还。对于未按时上缴的,中央财政根据逾期情况计算罚息,并在办理中央与地方财政结算时如数扣缴。
对此,民族证券研发中心债券分析师贾国文认为,到期后可按一定比例发行1-5年期新债券,主要是因为有些项目不可能在三年内见效,有的项目需要更长的时间,在时间上不可能与项目同步,因此需要更长的时间。延期一次的话,到时候项目产生了效益,就能够还本付息了。
而国泰君安分析师姜超则认为这是通过发行新债还旧债,以保证其安全性,“这种方式在其他债券发行上也是有的。”
他同时指出,现在2000亿元的地方债还只是开始,与我国的GDP相比数量还是比较小。而把期限定为三年,主要是为了便于管理。
此外,关于债券的利率高低问题也是投资者普遍关心的。
据财政部介绍,地方债是按照记账式国债的方式发行,发行后可以上市流通。作为重要的资产配置工具,记账式国债主要由银行、保险公司和基金公司等机构投资者交易。记者通过检索国债收益曲线发现,目前3年期记账式国债的收益率不超过2%,大约在1.7%。
姜超认为,因为是免息,通过比较,利率可能会在2.2%—2.3%左右,“应该与现在市场上发行的金融债、铁道债差不多,但以后就不好说了,因为在未来3年内,市场利率肯定会有波动。”
贾国文则认为,跟目前市场上的企业债、公司债相比应该要高一点,“会介于公司债、企业债与国债之间,但更靠近公司债和企业债。”(本文来源: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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